目前公設比的新屋就覺得夠小了
明年公設比再提高的話
空間不就更小
納大樓等於再次變相漲價
如果買20P實際只有10P居住空間
大家還能接受嗎??
majusty66666 wrote:
目前公設比的新屋就覺得夠小了
明年公設比再提高的話
空間不就更小
納大樓等於再次變相漲價
如果買20P實際只有10P居住空間
大家還能接受嗎??
首先標題跟內文一點關係都沒有
標題講容積率提升,但內文在抱怨公設比過高
再者政府營建法令從來沒有規定公設比要多少
除了以前眷改條例裡有規定設計公設比要在30%以下
影響公設比的法令大多都是在消防逃生方面規定的
這幾年新成屋或新古屋比較常看到的
大概像是96年7月前的建照單層240以下㎡
還可以是一座逃生安全梯,後來都變成要兩座
後來像排煙室面積的規定、行動不便樓梯等
這些都會增加公共設施的面積,但相對提供防災的安全性
從96年之後消防每年都在改,改了是對公共安全有幫助
但相對的就是公設比會增加,購買者要花更多的購屋成本
你問說民眾還會不會買單......?只能說不買單都不行
因為法規就是這樣定,你以後就只能買到這樣設計的新房子
不然就是去找舊法規設計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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