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請問簽約後,我們還可以主張驗屋且建商改善後,才允許銀行撥款嗎?
與建商購屋的程序如下
訂金20萬 --> 簽約+2成現金 --> 對保和請款(7成或8成) --> 尾款5萬 --> 交屋
目前狀態是已簽約+2成現金
建商提供的合約有寫每個階段不得延誤付款,否則會向買方索取利息
以及買方不得向銀行干涉撥款給賣方 <--這點非常怪,但合約也已經簽了 Orz..
因為最近驗屋有不少的空心磚和一些問題
代銷簽約前説辭
目前房子大概只有70分,我們會在交屋前把房子弄好到90分~100分
簽約後
這是新成屋,非預售屋,簽約前就己經看到房子了(感覺就不是很有誠意改善缺失)
但是看屋時我又還沒驗屋-_-
擔心交屋尾款只有五萬,屆時會無法發揮作用
我還可以主張驗屋完成後再讓銀行撥款嗎?
感恩
跟代銷交涉後,代銷不肯配合,最後只讓我們提早安排首驗日期
昨天首驗後,首驗簽收單上寫"無重大缺失,買方同意撥款或現金一次付清"
字面上意思是首驗後就得撥款
我們要求應該改善後,再進行交保撥款
最後大家都累了,變成模糊地帶,草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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