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邊有一間社區型的透天
有一間公司想租來當分公司並當宿舍之用
假設租15K 我就是實拿15K 其餘他們要怎麼變更我不管
諸如 營業用水電瓦斯 營業稅 房屋稅之類的都是公司付
反正就是每個月實拿15K
這樣可以簽約嗎?
因為沒租給公司過
公司一定要會設址 並變更使用
如之後不承租 身為房東的我會有什麼後續麻煩嗎?
(我指的是後續我要再變更為住家使用)
另外
因為是社區型的集合住宅 雖然是透天
但應該也是要受管委會約束
我一定要知會管委會嗎?
管委會後續會採取什麼手段嗎?
想問問有沒有相關經驗的大大
如果後續衍生太多問題的話
我就不租給公司行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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