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認真弄清楚那一塊停車的空地(代號X)性質
我認定它是法定空地
於是我開始查證這件事了
1. 調閱X地籍圖謄本..有4個地號分屬4個不同所有權人..其中之一以屬於縣府託管.
調閱土地謄本上面沒有註明法定空地.
不過因為x是身處在73年以前的建築群中....不影響x是法定空地的可能.
2. 去了縣府想要直接查證4個地號是否為法定空地..可是必須是所有權人或代理人才能查耶
這點很奇怪..難怪會有人不小心買到法空..我不明白為什麼必須是所有權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查證哦?
3. 聽人家說..用地籍圖..使用執照存根可以看得出是否為法空
我看了一會了..我暫時辨示不出來耶
4. 過幾天我會拿到一樓平面配置圖(好像是總配置圖)..還有面積分配表..我聽說憑這兩張表應該可以判斷x.
5. 如果是法空..如果都更..這些4個地號分屬4個不同所有權人的..應該如何分配利益..使用執照存根上看法空面積有1千多平方公尺..好像不算小哦..聽說這種法空行政手段無解..必須以訴訟方式解決..訴訟的話可能會牽涉到當時這些空地取得的方式..??存疑
以上
我還會陸續補資料進來
也希望網友說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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