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新聞中的房地合一課稅
我看了不少報導,咀嚼了一下,提出這些想法
這在其他媒體上還不太有人講到
首先、財政部一直強調,這個房地合一課稅只適用於買賣,對持有不影響
換言之,這是所得稅而非財產稅
只要不出售,短期來看這是不影響的
一堆名嘴搞不懂,說什麼會讓房屋大量釋出云云,純屬瞎掰
第二、根據這個政策,原來的土增稅仍然保留
只是在第二年申報所得稅時列為扣除額
原因很簡單,土增稅是地方稅,中央拿20%為統籌分配款,80%為地方政府自行應用
財政部是不敢動縣市政府的主要稅收的
動下去縣市政府會大反彈
所以稅制才會變得這樣疊床架屋
那些學者一直要求稅制要簡單化云云,其實這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要求
地方政府怎麼可能放任他們最重要的稅收變成國稅?
何況還有一堆法律要修法,有可能會動到憲法呢!
所以說,要讓稅收制度簡單化,要累積相當大的政治能量
剝奪縣市直轄市的土增稅,則必須要在稅收分配上另訂規則
而且原來縣市稅捐稽徵處在不動稅收上的人力
也要劃歸財政部才是合理的
各機關基於本位主義,抵抗之激烈可想而知
如果要再動到各縣市的組織自治條例修法,更是曠日費時
基本上是辦不到的
故財政部選擇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的所得稅
對採計不動產買賣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其計算方式進行變動,是最容易的做法
第三、由於土增稅可列為扣除額
長期而言,這個政策將會鼓勵地方政府調高其土地公告現值
反正對不動產賣方而言,繳的稅總額都是一樣的
縣市直轄市政府會想要爭食這塊大餅
最好的辦法就是調高土地公告現值
講你們聽得懂得話就是""加稅""
加稅之後,到底是窮者更窮,永遠買不起房,
還是富者也變貧???
這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歷史自然不會忘記記錄,
海關加稅之後,有保護到國內企業嗎? 物價會因為關稅保護下跌嗎????答案大家都很清楚。
講你懂得話就是:台灣將正式進入"奴隸制度",。。。。,,窮者終身為奴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房地合一課稅只是針對非自住買賣獲利,要讓政府抽成,對持有沒影響.
白話解釋就是...你賣房扣除成本後,賺的部分要課徵所得稅,給政府吃紅.
明年若完成立法,2016年實施,2017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才落實.
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都和這房地合一沒有關係.
5月房屋稅:是受"房屋評定現值"影響.
11月地價稅:是受申報地價(="公告地價"x80%)的影響.
賣屋的土增稅:是受"公告土地現值"影響.
以上提到的稅基"XX現值"或"XX價",全都和你買賣市價無關(政府搞的有夠複雜)
房地合一課稅則是真正買賣市價,去扣除些成本.....
房地合一課稅後,你還是要分別繳房屋稅,地價稅等"持有稅"
因為房地合一課稅是買賣賺錢要讓政府吃紅,你沒買賣就跟你無關,但持有稅還是要繳.
土地公告現值(影響土地增值稅)其實已經年年調了,調幅還不小...
但是由於之前和市價落差太大,且前幾年市價漲的太快,
每年調還是一直追不上市價@@.
房地合一課稅由於打不到長期持有不賣者,實際上不太可能有啥拋售潮.
自用一屋免繳房地合一的資本利得稅,所以自住賣房也不受影響.
但是打房的"氣氛",對市況或者說信心...會有影響.
土增稅不太可能廢!
因為憲法143條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
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這有可能牽涉憲法和國父遺訓,~~有點麻煩,所以政府只好用其他方式避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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