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房要有魄力買得起2000萬以上的房子屬於有錢人,政府應該嚴禁其使用房貸配合實價登錄,如果有不實登載將嚴厲處罰利用銀行的貸款來賺錢的投資客要嚴格禁止(買第2間房子的人也不能使用房貸)把銀行的房貸金額留給需要的房子的年輕人或首購者才能真正照顧普羅大眾
要打房,方法多的是,最簡單的方式.....炒房者,一律死刑,這不就搞定了?問題是這方法必需政府是真的能實施的,如果不能實施,那甚麼方法都是空談。2000萬以上的房價與第2間房子者嚴禁銀行貸款,那表示銀行房貸業務必定大大縮水,銀行賺的錢大量減少,勢必減薪和裁員。你認為政府會做嗎?還有,你的標題改一下,不然大家看到還以為這是"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