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6歲女子朱秋霖將友人一部mini小客車3賣,騙了2商行訂金15萬;又把母親的小客車詐賣騙取訂金8萬元;還向照相器材行租賃3台相機,拿到網路上拍賣,賣一部賺3萬8千元,其餘2部未賣出被查獲,朱女被通緝後逮捕,昨被依詐欺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朱秋霖(女,戶籍高雄,居住台中市)於102年2月1日,在高雄大寮區某汽車商行,表示要出售劉姓友人名下mini自小客車一部,談妥售價112萬,並收了陳姓負責人10萬元訂金。
同年2月4日朱女到台中市大里區某汽車公司,對吳姓負責人佯稱要賣車,談妥110萬元,吳交付10萬元訂金,朱女交給吳備用鑰匙一付、使用手冊、海關影本,取信吳某,隨即開走車子。
同年2月5日,朱女又駕駛該車到台中市某汽車廣場,同樣佯稱出售該車,與曾姓負責人談妥96萬元,當場收取5萬元訂金,朱女騙稱有行車記錄器要拔除,無法留下車子,只留下身分證正本及行車執照正本,並約定同月7日交車,隨即避不見面。
事後朱女將車子交給高雄的陳先生,同月25日完成過戶。吳與曾均被她騙了訂金,朱女被控告遭通緝。朱女又以同樣手法,在同年4月把母親的自小客車出售,拿了商行8萬元訂金,拖延交車日期,避不見面。
朱女102年12月在台中市中區某照相器材行,租用3部專業級相機(價值約6萬、2萬、5萬各1台),當天支付租金1700元及押金1萬2千元,及本票當擔保,但同日下午朱女已賣出最貴的一台,售價3萬8千元,翌日朱女沒來還相機,也不接電話,2天後看到網路在賣他的相機,且賣主是「出價就賣」,氣得報警,並會同設計假交易誘出朱女逮捕,查獲賣剩的2部相機。






此女.身份証s223406xxx
這星期以搬離原租屋處,可能又另尋住處,近日出租時請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