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過程中最常接觸及聯繫的就是房仲了
這次遇到的房仲(潘小姐)帶看時親切大方,不會給太多壓力逼客戶下手
於是我們完完全全信任她

從一開始的房屋開價,我們依完全順著照房仲的官方說法:可以再給我們多一點空間跟屋主談嗎
因為信任,於是乎再多加50萬預算,認為房仲會盡最大努力幫我們壓低房價,
不到必要時不會去增加那多的50萬與屋主商談(這完全是我們單方面幻想)。

買賣雙方約出來談時,房仲於路上一再叮嚀我,''屋主都有意願降價了,我們也不要說不加價,讓他們感覺我們沒誠意''的說法,一直洗腦著我。

簽約當日從晚上8點折騰到半夜將近12點,精神耗損加上用印表格繁多,導致沒有一一仔細對看
隔天再將合約書拿出來時發現土地權狀登記為:辦!公!室!
反映給潘小姐時,她說:現在新大樓都這樣阿,五樓或三樓以下建商都登記為辦公室,這跟我們貸款不會有影響的,放心好了,這間屋主土地稅及地價稅也是都用使用自用住宅利率。
借鏡:房仲帶看時完全沒有提及此建物登記為辦公室,且當拿謄本時也是快速翻閱給買方,如果當初一開始就知道房子登記為辦公室,我們也不會依照這樣價錢開價,於是乎就這樣上鉤了。
後來因為我們公司配合銀行提供的優惠利率方案需要以住宅方式才能使用(此利率比許多間銀行提供給公教貸款方案還好),如登記為辦公室則需要多加大約1.5%利息,如此算下來20年利息錢需要多繳交將近10萬元,這部份我們當然無法接受,當初房仲說好的不會影響的全都跳票。
因此我們要求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房仲當天不專業的告知:只需要原屋主到戶政辦好變更手續即可。
結果又發現不僅僅是到戶政辦理手續,還需要建築師報告及房屋任一裝潢都需分別出張證明,另天花板消防管線也需裸露出,初估此花費需3-40萬元。
或許是因為如此麻煩的要求,房仲小姐開始不耐煩也口氣不佳了,告訴我們屋主認為賣給我們很麻煩,樓下成交也是以辦公室成交,為什麼就只有我們要求一堆。
其實當下也有被房仲這樣強硬的態度有所嚇到,想說是不是我們太過吹毛求疵要求
因次後來因為花費金額過於龐大而妥協。
但後續房仲的處理方式及態度才是讓我們最最最感冒的

我們要求房仲必須針對當初告訴我們貸款不會有任何影響,而我們卻無法使用到的優惠利率負責。
潘小姐當然開始以迂迴方式回覆我們
告訴我們每間銀行的利率當然不同,怎麼可以因為我們沒有貸到想要的利率就要他們賠償
但我們的訴求非常簡明,係因房仲告訴我們土地雖然登記為辦公室,但不會影響貸款條件
現在我們就是因為辦公室條件才無法享用公司提供之優惠方案啊。
為了安撫我們潘小姐又搬出那制式的官方說詞:''我們不僅是買一個房子,也是幫你們找一個家-____-"
''我們絕對不會拿了服務費又不做事,這您放心''。
之後這潘小姐不知是不是為了躲避我們的問題,開始電話不接,Line也不回
大概連續傳了3-4天的Line皆為未讀,這下換我們開始緊張了
於是我們客訴台灣房屋客服,請該公司聯繫潘小姐
奇怪的是我們約莫下午3點客訴,潘小姐4點便來電了,告訴我們他這幾天不在國內,手機也沒在身邊
所以導致沒有收到我們的聯絡(當天中午打手機過去,對方直接掛掉電話並回覆簡訊告知他現在在忙,等等回電的訊息,卻一直沒回電)
為了拆穿謊言,我再傳了一次Line,這次顯示已讀,旦先前訊息全部顯示未讀
這不就表示她把Line給直接刪除了嗎O__O"
後來直接與該分店店長聯繫上,並協助解決此問題,該店長也告訴我們此房仲有多辛苦有多負責
只是可能處理事情不盡圓滿,我們也非常有誠意幫大家解決,並告知可以用修繕漏水費用幫我們申請大約1萬元賠償金。
直到今天快要到房貸撥款的期限,1個月前請房仲與屋主要的水電費單
(我們須確認是否為自用住宅水電費)目前僅拿到了水費單,但其他的我也不想催她了。
今天還另外發現了潘小姐也把我的Line給刪除及封鎖了。

挑選正確房仲真的非常重要,雖然這之間經歷了這麼多的不愉快,亦或許房子還買貴了,但我一定要扎扎實實的寫出來給大家方享,別再像我們一樣當了冤大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