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代書。契約先寫好,雙方至法院公證處由公證人公證,有些雞婆一點的公證人會對契約內容有意見,但公證處不幫人寫契約。費用見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6/work06-28.asp
不必跑法院, 去附近的民間公證處即可.他們會有範本, 你看有無要修改的?公證費用, 照金額算, 有對照表.雙方要帶ID/印, 地主要帶稅單, 公司帶大小章.上個月A才又續約, 下個月B又要續約.liu_y_t wrote:請問一下。土地契約公...(恕刪)
liu_y_t wrote:請問一下。土地契約公...(恕刪) 土地出租這個不好。因為對方賴皮的話,可以依土地法欠你兩年租金,其間你不能趕他。土地上隨便搭個建物,以房屋租任比較妥當。另外土地出租不能像房屋出租可以扣四十趴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