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簽約日為準比如說12/15你與賣方簽約用印然後次年1/05代書去地政所登記買賣移轉代書要出示買賣合約,合約上日期是12/15這樣就會用12/15來當作產權移轉的時間土增稅契稅等等都是用12/15這一年來計算然後買方可以向銀行貸款,假設1/10錢下來當天錢付給賣方,買賣交易完成合約上的日期之後30日內去地政所登記,都可以登記所以有時候會有跨年度的問題有些GY的買方會故意拖過30天不去辦移轉登記,省一年的土增稅所以合約要看清楚,拖延不辦該罰金就罰金,不要假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