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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個疑問.最近在看房子.有些商業區內的大樓.實際上為商業地.但是建商都蓋住宅.一樓為店面.如果二
樓以上有人改為營業用途.並且依法申請是否可行?
如果可行的話.若是管委會不同意.管委會是否有權可以干涉?
謝謝
clark914170 wrote:
先向縣政府申請使用分區~~確認是否為商業區~或住商混合~
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
沒有一種地區叫做"住商混合"的...
clark914170 wrote:
如果是商業區當作住宅使用不法在先....
別鬧了,如果商業區不能當住家,
那大同區晚上要變空城了..
下面這張台北市地圖,紅色是商業區,黃色是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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