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開始動工到今年初也完工差不多了,還剩尾款約50萬未付
建照上面工程造價是200多萬!
最近營造商來找我拿了許多二聯式的發票,有電梯廠商的發票,付工程款的幾期的發票大約有13期
總金額大約600多萬 ,營造請我補繳稅大概30多萬
我算了算大約是5%
我納悶了,我收下說我研究看看 因為我記得合約上並無談到含稅未稅的事情!!
當初沒有談好,現在要我繳我不是不繳,只是想知道該不該繳
我查過稅法,只是文謅謅的看不懂阿...
還請益各位是否能幫幫我 解答呢!!
感激不盡!!
以我公司接案子簽的合約來說 就算報的價錢是未稅價
下面一定還會在補上含稅價 總之就是合約上寫給多少就是多少
就算有額外的工作量或耗材 也是應該用追加的方式 跟你討論同意
我覺得應該是當初營造商估價錯誤 造成他們自己如果自己負擔稅會少賺很多
才想要由你來付這筆錢
建議你先再仔細看看合約 如果沒有提到稅要由你負擔 那就不要給這筆錢
你在7-11買瓶養樂多8元,時際上他只賣你7.62元,另外0.38元是內含的營業稅,要繳給政府的。所以說營業稅是消費者繳的。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在事務所工作或念會計系的一看就知道關鍵在哪。
就是合約上載明的金額到底是含稅價或未稅價。
依您描述最可能是:合約金額為未稅價,但會計小姐卻照著合約金額開發票,那是錯的。
假設600萬的未稅合約金額在二聯式要開630萬,建商拿600政府拿30。你要付630沒錯
但
如果合約上金額表示是600萬的含稅價,就是發票上的600萬。表示建商的收入是572萬,政府拿28萬。你付600整。
春眠不覺曉 wrote:
去年初開始動工到今年...(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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