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差多少?

太太台北市有房
先生板橋有房
無小孩
岳母新莊名下有房
岳父名下無房



1.新莊沒賣房,如果將岳父遷至台北市,台北市是否就可登記為自用住宅?(配偶只能擇一當作自用住宅嗎?供父母或岳父母居住有受限嗎?)
2..新莊賣房,岳父或岳母擇一遷至台北市,台北市是否就可登記為自用住宅呢?趕在今年8月份賣掉嗎?(今年9 月22 日前提出申請地價稅)

3 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差多少?

2014-05-20 13:21 發佈
這東西google一下就有了
花不到你10秒鐘...
何必多此一舉?
不用謝了
ptt99 wrote:
太太台北市有房先生板...(恕刪)
ptt99 wrote:
太太台北市有房
先生板橋有房
夫妻合計2間房,無小孩
岳母新莊名下有房
岳父名下無房

1.新莊沒賣房,如果將岳父遷至台北市,台北市是否就可登記為自用住宅?
(配偶只能擇一當作自用住宅嗎?供父母或岳父母居住有受限嗎?)
2..新莊賣房,岳父或岳母擇一遷至台北市,台北市是否就可登記為自用住宅呢?
趕在今年8月份賣掉嗎?(今年9 月22 日前提出申請地價稅)

3 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差多少?
...(恕刪)


岳父+岳母應該算一戶,所以岳父+岳母不可能兩棟設為自住.

房屋稅是以建物評定價值來計算,這和新舊,區段...有關,
不過政府的房屋評定價值可能低到你會笑死,看到稅單也會哭笑不得,
價值千萬的住宅稅卻繳的比幾十萬的車稅還少.
土地稅也是類似情形,公告地價和市價有龐大差距.....

相對於國外...台灣現在非自住的屯屋稅仍非常非常低,
自用和非自用的稅其實差別不大都是小錢,
你一年管理費很可能比房屋稅還高很多倍....

建議:
若很不缺現金,不要為了躲幾千塊非自住稅而賣房.
否則你為了躲幾千塊稅,得先給仲介幾十萬還得付增值稅數萬給政府,太不划算嚕.

若想省稅錢,三棟建議把總價高的兩棟設定為自住,
總價低的那棟,就算是非自住也沒多少稅......
政府缺錢建設要從資產階級多抽點,
有幸為國捐輸就認命多出一點,不必為了躲一點小錢卻浪費更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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