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弟自己因為最近有購屋需求,但是因為房價高漲所以一直看不到自己滿意的房子
因緣際會找回以前的友人從房仲業退出自己在當小小投資客
在此姑且不戰投資客炒房行為的是非正義,請各位大德鞭小力點
友人幫小弟看了間總價1100w左右的大樓,自備300w,預計貸800w
重點來了~
因為小弟當初拜託友人幫忙尋屋也是有自住需求,小弟自己本身的自備款約150w
加上友人的投資平台資金,所以自備持比各佔50%
因此小弟想問的是,雖然友人跟小弟說這間物件算是置產型投資
但是以小弟是人頭戶,然後自己也有一半的自備款資金成本投入,加上房貸亦是小弟名下
在以上條件下,友人跟小弟說如果交屋後小弟要優先選擇入住的話
可能要每月繳納房租抵銷房貸成本,這樣以後的獲利投報比才會提高
小弟同意如果從投資角度來看,交屋後出租的租金的確是可以當成扣掉寬限期的房貸成本後的獲利來看
重點是---->小弟是人頭戶,投資亦有佔比50%,為何入住自己名下房屋還要繳房租啊?!
想請教各位先進大德的意見,小弟下台一鞠躬~謝謝!
joe007tw wrote:
感謝版大們的回覆~可...(恕刪)
你這邊想法是錯誤的
沒錯如果公司是你的你要怎麼用就怎麼用
但是這牽扯到你並不是唯一的股東
我覺得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說 你們兩個合買了一台車 然後說這台車每個月出租給別人可以收到1萬元台幣 然後所得兩個人平分 但是因為你錢不構所以你就跟銀行借了錢買了這部車 那麼如果今天你說你要使用這部車一個月 那麼 你們是不是就沒有收入了 但是因為你跟銀行借錢 所以你還是要還銀行錢 如果今天你說你要使用車一個月 那麼你們這個月就沒有一萬元收入 那你朋友就分不到錢 你會跟你朋友說這是我買的車 所以你沒分到錢你活該嗎?
我真的覺得 如果經濟允許 就不要跟別人搞這套 因為會衍生很多問題 例如一個月房租可以租到3萬 但是因為你自住的關係 所以你還是要付50%給別人就是1萬五千 然後你還要還給銀行利息錢 (也許一個月加起來全部是兩萬)
可能這全部加起來比起你自己全部找銀行貸款自己買一間房子還要多 所以如果先去了解如果全部自己貸款的話一個月要繳多少 以附近行情 一個月平均可以租到多少錢 來換算一下 這樣做划不划算
當然合資買也不是沒有好處 好處就是以後要是房子虧錢至少是兩人承擔. 自己的風險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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