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
而因為之前同事調去大陸不會再回來
聽到他住的竹北樓中樓想要賣(台元科技園區附近)
查了一下實價登入網站
他也願意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賣我
剛好手上有現金(有一部份是母親出的)
我就跟他用現金買了下來
然後因為母親有出錢
房子是掛在母親名下
(母親名下本身還有台南老家的房子)
本來是想要自住
但是體驗了幾天每天上下班竹北-園區的交通狀況
每天都是塞塞塞塞塞
而且那邊沒車位 還得在另外每個月花兩千租車位
最重要的是還要走幾百公尺去開車
最後還是決定繼續在園區附近住 租來的小套房就好
房租也才6000又有車位
然而我竹北那邊的樓中樓一個月可以出租10000
現在狀況來了
我又突然想在新竹園區附近買房
但若是我要將竹北那邊的樓中樓脫手
是不是有奢侈稅的問題?
還是說竹北那邊先放著出租就好
然後新竹園區這邊想買的房子用貸款來買?
因為我沒貸過款 而竹北那邊的樓中樓也是我第一次買房
所以請板上高手們指點一下
感恩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