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前的契約

死亡前的契約還成立嗎?
父親死亡前與人簽約
至今合約已經到期
請問須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聲明契約終止嗎?
2014-05-14 22: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契約
有效,只要繼承權利義務就可以繼續
是房屋買賣契約嗎??
契約就是一種請求權,就是一種債權
簽下買賣契約後,屋主欠買方一間房子,買方欠屋主價金
當你繼承後,繼承了父親的債務(房子),也繼承了債權(房屋價金)

如果不想賣房子的話
看契約上怎麼賠,或是跟對方談看看
也許對方覺得觸霉頭不買也說不定

不過如果你拋棄繼承的話...
那對方要跟誰交易呢??
有沒有達人解惑一下!!!
得分後衛 wrote:
有效,只要繼承權利義...(恕刪)

得分後衛 wrote:
不過如果你拋棄繼承的話...
那對方要跟誰交易呢??

就以法定繼承順位繼續下去
除非父親沒有任何親人在世只有一個兒子或女兒就有爭議
有效.
以前都父債子還.

qqq585858 wrote:
死亡前的契約還成立嗎...(恕刪)
忍忍忍
louissvs wrote:
有效.以前都父債子還...(恕刪)


文才哥你確定?

不是可以拋棄繼承嗎?
謝謝
如果不能聲明契約無效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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