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所謂“本金還款寬限期”是投資客炒房的元凶!
這是很沒邏輯的假設:購屋者兩或三年後一定有能力本金加利息一起還!
因為低利率,只還利息或是一起還本金,差很大!
以下是概算,不是精算!
1000萬的價金,利息給你算2.5%好了,寬限期兩或三年內每個月只要還兩萬。
軍公教或五百大企業的員工可能利息更低!
如果馬上要還本金:就算是30年期,每月負擔馬上多兩萬多,更不要說是20年期要將近四萬的負擔!
每月還兩萬 vs 每月還四萬或六萬!
這樣一來,那些利用寬限期大搞槓桿的投資客,也承受不住的!
當然,真正有心買屋的是會吃力一點!
不過往好處想,不是也讓自住的人多衡量自己風險的承受度?
”寬限期“好比是賭場的掮客,提供賭客短期低成本資金一搏的工具!
很不幸的:這掮客是銀行,這辦法是政府想的!
解套的是建商,萬一套牢的是自住客,爽到的是利用低息炒房的!
取消預售也是馬上可以做的!
很多地方都是成屋,或是至少結構封頂等才能賣!
建商資金槓桿有變小很多!
副市長你覺得呢?
去調一些一年差不到五萬或十萬的稅,取消還款寬限期,把假性購買力拿走,房市才會真實!
swlu99 wrote:
交替期間 老實說這助...(恕刪)
... 真要限制或許可走首購資格限制之類的方式..
這也是辦法!不是像現在,資格不限,讓有心人都在搞槓桿!
然後,房價就上去了!
如同前一樓,兩位都是有理財能力的人。
所以,不會因為寬限期,受不了誘惑把資金投到風險市場。
不幸的是,看到很多人把寬限期當作提前消費,提前享受在用。
過度樂觀評估自己的收入預期,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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