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前輩們:
小弟最近回老家,聽老爸講說祖先有一塊地,不大,2~3分地
之前掃墓的時候一一和親戚們確認過了
都沒有人想要
原因是這塊地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人去繼承,也就沒有人辦理過戶
然後辦理過戶很麻煩...
經過老爸前一陣子奔波往返後
從地政處得來的答案是:可以拿來使用...
也就是說,這塊地是祖產,但是不能拿來租賃買賣
這...能夠名正言順地使用才能放心,不是嗎?
給老爸種菜養老剛好
請教一下
要怎樣把這種有繼承問題的地過戶到老爸手裡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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