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首購和換屋問題

婚前女方名下有一屋,使用首購方案
有遷戶籍但並未設定自用住宅

婚後雙方共識要一起住
因此女方名下屋子之後會轉賣
男方首購未使用過,名下也無房子
借款人用男方名字

根據財政部首購貸款原則表示
貸款對象:借款人年齡在20歲以上,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想請
一、請問男方適用首購方案嗎?

二、未來雙方都會過戶籍到新屋,如果女方在過戶後一年內賣掉的話
  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嗎?
2014-05-06 16: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換屋問題
本來寫了,但又不確定,又無法刪文。抱歉。問問仲介或代書吧。

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你自己都寫得很清楚了 還問???

奢侈稅 要在取得所有權後兩年才不會課徵奢侈稅。
看沒有非常懂 不過還是就我自己知道的跟你說一聲

關於首購的部分是不行的,無自有住宅 不是無自用住宅 只要夫妻任一人名下有房子就算了

另外奢侈稅的部分 就是你太太在簽約售出前須要把戶籍遷入你銷售的那一戶房子辦理自用就不會有了

不過不能在未售出前購屋喔 不然夫妻名下兩房 不管戶籍怎麼遷都不能在兩年內出售 會有奢侈稅產生

希望有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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