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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不當得利,可惡的投資客

小第有一間住了10年的房子,換了新房子原本不太想賣,有一天一對年輕夫婦說很喜歡我的房子,要自住,希望我給年輕人一點機會,看在她們非常有誠意,就已略低於市價轉手,本人之前吃過投資客的虧,非常討厭投資客,寧可較低賣給自住年輕人也不願成全投資客,誰知道貌似忠厚,卻一肚子壞水,此刻又重了她們的圈套,不到半年她們稍事裝潢竟然加價300萬約6成掛在網上賣(查詢水電紀錄完全無自住事實),還真的給她們賣出,當初言明是自住,不料卻是投資客,這樣是否可主張詐欺,要求她們返回不當得利,或其他救濟方法?
這年頭投資客真的是橫行猖獗,難怪房價被吵翻天。
2014-05-01 18: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投資客
應該無法可告

除非你們買賣契約上有特別協議
否則只能讓他們得逞
人生如戲,就當夢一場,
上了一堂300萬的課就好了!

不然其他的方法只會讓你變成跟他一樣的同路人而已!
所以說買賣時蓋的天花亂墜,只要不用紙寫下來都沒事?
合約都簽了

房仲更惡劣這算是小case

你沒遇到而已


不然你會恨房仲比投資客更多


房仲也是炒高房價的元凶之一
真是可惡的投資客,這樣賺錢以後看他的子孫能不能買的到房子,買不到也是自找的就保佑他能子子孫孫都出有出息的,出到一個壞的敗光光就來放鞭砲
賣屋買屋是歡喜甘願的,在簽約過戶之前,自己要想清楚
別人買來投資也要錢夠深 眼光要準才會買,不然卡住了,也是很痛苦的
要說你太好心嗎 他是年輕人 如果口袋不夠買 就叫他多賺一點再來 哪有人賣東西因為對方可憐就便宜售出 在商言商 如果這樣的想法一直都在 還是會一直後悔被騙的!!!
現在你知道什麼叫市場機制了吧。價位到那就是那兒,就是有人會接手。所以不動產價格就是有這種追漲追跌的價格特徵,不是打房或有人好心降價就讓房價下跌的。
staug wrote:
小第有一間住了10年的房子,換了新房子原本不太想賣,有一天一對年輕夫婦說很喜歡我的房子,要自住,希望我給年輕人一點機會,看在她們非常有誠意,就已略低於市價轉手,本人之前吃過投資客的虧,非常討厭投資客,寧可較低賣給自住年輕人也不願成全投資客,誰知道貌似忠厚,卻一肚子壞水,此刻又重了她們的圈套,不到半年她們稍事裝潢竟然加價300萬約6成掛在網上賣(查詢水電紀錄完全無自住事實),還真的給她們賣出,當初言明是自住,不料卻是投資客,這樣是否可主張詐欺,要求她們返回不當得利,或其他救濟方法?
這年頭投資客真的是橫行猖獗,難怪房價被吵翻天。


沒辦法,誰叫他們談判能力強? 是個聰明的年輕人,而不是呆呆被老一輩榨壓的年輕人

您說您換了新房,或許您新房有貸款,舊屋您遲早也是要賣掉,售屋動機是強烈的

再來舊屋住了10年貸款是還了不少,如果未還清,那你的售屋動機是更是非常強烈

說自己是良心,給年輕人機會?????? 呵呵呵

除非你是富有的老闆,不是受薪階級

我要是買來投資,也不可能傻到老實跟你說我要投資,不然你會賣更高的價格給我

是否您心理想,X的早知道300萬我賺就好,幹嘛當初賣給他們那對夫妻,給他們賺走

這樣新房的房貸若有貸款還可以還了不少~

說難聽點,現在看他們賣出了,心理不是滋味,看能否從他們身上撈點油水或讓他們損失平衡自己的心態?


賺這錢,本來就是要有膽有本事有眼光。

台灣多的是假仁假義滿口假好話說著自己多有良心道德並悍衛房市正義

說穿了,自己眼紅沒賺到,只好用道德來批評房市,忌妒批評詛咒房市

恨不得他們賠死,然後呢? 然後呢?

別人還是賺得很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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