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包租公婆 怎麼趕不付店面房租的承租方走 (越快越好)
由於對方是拿台灣身份的426 態度傲慢白爛,因此一定要處理掉這個承租客。
對方明白告訴,如果不給他分租轉租 就等我們告他 就算要坐牢也沒辦法
1.
想請問斷水電強制罪判例上,如果承租方告強制罪是否成立(電鋪無人住)?
以及最重的判例是什麼 可以繳完易科罰金 然後繼續斷他電嗎?
2.
我們有簽兩份契約 公契 私契 (金額不同) 能否只用私契進行訴訟?
3.
想請問討房的招式 以及 步驟?
a2515125 wrote:
想請問斷水電強制罪判例上,如果承租方告強制罪是否成立 ...(恕刪)
據聞軍法官有一年刑法考題,似乎就是這樣考,考題內容似乎是:租約解除後,賴著不走,房東將房屋的窗戶拆光光...
但樓主牽扯到民法,跟租屋定型化契約,這就複雜了
租屋契約通常會有一條,房客一段時間不付租金,房東可以單方面解除契約
契約一旦合法解除,經合法送達意思予房客後,房客有主動牽出的義務,而沒有使用房屋的權利
房東斷水斷電,是對自己財產上的處分,是房東的權利
房客有可能成立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
樓主應當照合約走,如對方違約,依照合約書內容解除契約,並將意思送達房客,房客不予理會,報請填三聯單
之後訴訟流程就請教警察吧
後來存證跑法院 , 請保證人親友勸說 , 最後還幫付搬遷費 .. 了事(一個月內解決)
房客第一次面談就該過濾 , 千萬別以為付租金很阿莎力就心軟
現在學乖了 , 除保證人外 , 付兩個月押金 , 再收取一個月租金 , 另開11個月的支票
到期不搬 , 第一個星期就該採取行動
想要快速 , 花錢找黑道 , 想要慢慢來 , 花時間找白道
想要自己來 , 請水電工拆電表水表 , 換鎖 .. 斷水斷電
不出多久 , 不是受不了沒水電逃離 , 就是自殺....

房客要告??來吧!!房東什麼沒有 , 時間最多 ,,慢慢耗...
反告==>毀損,詐欺,非法入侵,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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