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段『台湾启示录2014 04 13』講的是民眾購屋困難的現像,讓我感觸很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SAZsPETN0s
所以我特別把我知道的東西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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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中,
第一章是"總綱",與人民住權無直接關係,
第二章是"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這邊講的是"自由",不是權利)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甚麼是生存權? 目前的解釋條文中,與住權毫無關係)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其他自由及權利=? 無直接明講或定義是甚麼。 )
在與人民關係最重要的章節裡面沒有任何一條提及人民的"住權",
所以更別提後續的"法律規範"了,
也因此造成台灣現今房地產的投機炒作。
第3章之後都是一些政治的屁話,一直到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的142~1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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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條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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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是人民的"地權",與"住權"依然無直接關係,
或許當時制定憲法的的人認為人民有地就能自行蓋房,
60~80年前,當時台灣人口沒有像現在這麼多,土地價值低,
因而沒有突顯出當下這麼嚴重的人民購屋問題。
"平均地權"的相關法規從未好好的執行與規範,
原因是和"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毫無違背,沒有違憲啊~~!!
正因為規範漏洞百出,因此讓早期懂法律的權貴人士從中獲利,
既得利益者又與法律制定者、行政者利益互通,因而放任有問題的法規繼續執行,
進而讓這些極少數人成長為今日的財團。
由於憲法無特地點明"住權",所以現行法規再怎麼胡搞瞎搞都不違憲,
"沒有違憲".....懂法律的人都深知這幾個字的好用,
想用追加解釋來保障"住權"需要立法者的遠見和支持,
但是哪個當權者願意違背金主的意願??
財產權與基本國策衝突
如果各位對法律有點概念,看完最後這一篇連結會更明瞭現今憲法與法規的缺陷。
(簡單的說,就是為了要保障權貴人士的財產權,因此可以捨棄基本國策中對一般人民的保障,
尤其是第二章中沒有特別拿出來講項目)
metta-sati wrote:
那影片裡面講的 根本就是 錯誤角度 民粹角度
年輕人買不起房? 老實跟你說
影片裡面 在板橋租房子的年輕人...他的未來
你的觀點太狹隘了,也很自私。
我反問你:
[1]台灣島多大?
[2]台灣人口現今多少?
台灣島不是100%專屬於人類的唷!其牠生物沒有居住的權利嗎?
扣除生態保育區域、水土維護區域,
台灣人每個人應該要分配到幾坪的土地才叫有基本住的權利?
在人口密度愈高的國家,土地資源就愈重要,
如果相對寶貴的土地資源無法有效分配給有實質住需的人,
而是大量拿來當商品炒作,是不是嚴重有害多數人民的權益?
各國人口密度
對於人口密度超高的新加坡,人家有意識到嚴重性,
如果你今天是生活在人口密度低的國家,取得住屋的壓力就會相對小很多。
你有這樣的觀點,是不是你是有錢人? 房屋很多,所以不甘心自身不動產貶值?
eanck wrote:
你的觀點太狹隘了,也...(恕刪)
等到你有錢、有很多房子時希望你也能持續抱持這樣觀點
簡單一點講現在馬上讓你有一筆信義區土地給你
請問你要怎麼賣??
當你沒有時你會說不正義
當你有時你會說自由競爭
就像現在版上一堆動不動就叫別人是既得利益者、老屁股一樣
等到自己上位以後開始指著下面的人罵了

與其怪別人怪社會不公
不如先改變自己
窮???窮還可以上網
有捷運站口賣口香糖的阿婆窮??人家還要養孫子
你們有錢可以唱歌買電腦換手機卻不願意花個10元買個面子口香糖
然後跑到這喊著居住不正義、革命、戰爭
那阿婆看到妳是不是要拿刀把你砍死....
就算房價馬上跌下來好了
請問你資金準備好進場沒??
還是要別人在等個10年讓你存錢
等到那時便宜的房子又被已經準備好或者努力準備的人買走了
那是不是到時同樣的套路又要再來一次
metta-sati wrote:
那影片裡面講的 根本就是 錯誤角度 民粹角度
年輕人買不起房? 老實跟你說
影片裡面 在板橋租房子的年輕人...他的未來
1 以後會免費繼承 他爸爸的房子 ,一點努力賺錢都不需要
台灣的年輕人,已經陸陸續續繼承一堆房子.. 尤其少子化
以後房子會繼承不完~ 你說爽不爽?
2 如果那個年輕人覺得世代剝削 ,請他爸爸的房子便宜賣給年輕人
3 未來那個年輕人繼承他爸爸的房子後,請他便宜賣給窮人,做不到就閉嘴
年輕人免費 拿到一堆房子
這樣有沒有 居住正義??
你這樣的論點等於在支持台灣階級複製
一個充滿階級複製的社會,根本不會有發展。
反正我生下來就決定的我一生的資產,再怎麼努力賺都改變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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