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如果今天斡旋單寫說仲介費2%後來在議價過程中因為屋主態度很硬所以仲介在私底下提出用買方仲介費補進去最後有成交雖然原斡旋單沒有更改但是簽買賣契約書時也沒有簽新的仲介費協議書後來我查到同社區在過去幾個月有兩筆成交但是仲介說最近社區沒有成交(因為案件比較特殊,因此無法在實價登錄查詢到)我可否用上述兩點來討價還價嗎?謝謝
看你的意思是仲介犧牲他的仲介費讓你成交對嗎?仲介私底下是跟你說還是跟屋主說?還是他說犧牲的意思是他把那兩2%加到房價上讓價錢達到屋主的賣價.....但最後仲介還是要跟你拿最後成交價的2%?可以舉個例子嗎?譬如搓屋主要1010萬...你開1000萬, 仲介費2%-20萬...仲介說可以用他們的1%去補那10萬你的問題在, 你要付他們1%-11萬還是2%-22萬, 對嗎?
TheNewIpad wrote:您好所以說上法院的話一定要有証明嗎? 上法院一切看証據TheNewIpad wrote:因為仲介說只要後面沒有重簽仲介費協議書的話一切都可以談還是我被耍了? 看你那個仲介認不認帳如果不認帳你確實就是被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