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間公寓屋主開698萬,
我下斡旋開價550是委託房仲業者,
有填斡旋單給5萬元
該斡旋單是寫房仲服務費2%
但屋主不太肯降價,
我加到590還在談
我估計620應該有希望
但如果真以620萬成交
那2%的服務費我可以不付嗎?
因為沒談到我在斡旋單上的價碼啊
但最早的斡旋單上有提到2%服務費~~
之後如果真以620萬成交那2%可不付吧,
我知道仲介費是可談的
但甚麼時機提出最好?
謝謝
灣仔陳浩南 wrote:
看中一間公寓屋主開6...(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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