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房客自殺造成凶宅的求償案例,法界判決很兩極,也有法官判決應該負責賠償。對此,律師張景源表示,對於類似案例,法界並無定見,他認為,房東、房客在簽訂租賃契約時,房東不可能預測房客是否會自殺,即使在租賃契約上加註「自殺賠償」的條款,在法律上也只能拘束承租人,但死者不可能負責,房東最終還是只能跟繼承人求償。記得也有法官判死者的繼承人得賠房東的損失.阿彌陀佛.tintin1688 wrote:這種判決是對還是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