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長輩有一塊地,前是政府畸零地,已承租30幾年,問目前是否可買下
位於高雄市區(高雄縣岡山)
有些服務人員的說法完全不一
目前購買
要如何進行買賣
翻閱法條
國產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其已有租賃關係者,得讓售與直接使用人。
查明土地標示(含坐落縣市、鄉鎮、地段、地號)資料逕洽土地所在之國有財產署各地區辦事處
、分處查詢辦理。
所以目前可買嗎?
還是有高手可建議???
*~艾力克斯~* wrote:
之前的台糖弊案就是這樣!...(恕刪)
還有劉政池的陽明山豪宅案也是如此...
還可以分割出售..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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