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們家最近買了個房子只是原屋主為了避奢侈稅所以將交屋時間往後延我們已經給了第一筆的訂金但是上次去的時候發現門口的鞋櫃跟一些裝飾用的小東西被原屋主拿走了我們的合約上面是說現況交屋那這樣的話原屋主可以去更動房子內的東西嗎?然後房仲還配合他說甚麼已經壞了上次去看的時候跟新的一樣,根本好笑
你契約有如此寫嗎?(含家具)有 那他不應該動若無 則他動你也拿他沒辦法你只能跟仲介要求 當時簽約時 口頭不是有說不能動嗎?(套他話 要錄音喔)這樣如果上法院 也許還以一點點機會並且先請仲介跟屋主說 不能再動房屋內的東西了!!!
因為我媽還滿喜歡那個櫃子的當初是有說整個屋子連家具一起不過後來仲介是說要補一個櫃子給我媽只是我媽覺得說這樣子到底算不算違法已經有跟仲介說請不要再給原屋主過去了我媽是認為怎麼會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去動還要我媽自己發現
原來我太帥 wrote:為什麼要買別人不要的...(恕刪) 我也不太確定合約是怎麼寫的只是知道仲介再跟我媽談的時候有把家具算進去的樣子hsupw wrote:正常來說家具這些東西...(恕刪) 因為看起來都很新而且跟屋子原本的色調很搭其實主要不是差那一個兩個櫃子是因為他一聲不響地就拿走而且仲介還幫著他說謊讓我媽感覺很差當初說就是看到甚麼有甚麼結果他還在偷偷搬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