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去年九月購入人生第一棟小屋在去年十二月完成客變,退掉兩面牆跟房間拋光石英磚今年一月完成細項確認與退費簽約動作但是建商最近通知我們因為當初他們單價錯估導致多退我們費用,所以要求我們重新簽約請問各位大大,這項要求是合理的嗎畢竟他們當初都蓋章,合約都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