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府手上標到的土地,2年內再拿出來賣,也需要付奢侈稅嗎 ??
某塊土地,市府拿出來標售很多次!!每次都流標!! (我現地看過!我個人認為;主因地型很不漂亮)
終於上個月有人標走了 (我個人認為只有相鄰的購買才有意義~可將它整型成『較』漂亮地型)
但……看起來(猜測)結果似乎不是這樣!?
因為剛剛在某房仲網,有看到PO出來......

(應該是投資客『走不知路』買到的)
呼呼呼~買來不到1個月就又拿出來賣 (os: 得標者可能也買到『後悔』也說不定??)
但是…….價格還真敢開! UP 190% 開賣! (=比投標底價高2倍賣)~呵呵呵~


從政府手上標到的土地,2年內再拿出來賣,需要付奢侈稅嗎 ?? (就變成我想問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