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社區中,有住戶在他家的窗戶「裡」面掛了一個紅布條,寫「自售…(再加上電話)」,也有看到在前陽台上放置紅布條寫「自售…(再加上電話)」,二個都沒有超出大樓的外牆,但是從外觀一看,可以看到非常明顯的紅布條和電話號碼,請問這樣有沒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呢?因為實在是有礙社區的形象…所以上來請教…謝謝
hewasnf wrote:最近發現社區中,有住戶在他家的窗戶「裡」面掛了一個紅布條,寫「自售…(再加上電話)」,也有看到在前陽台上放置紅布條寫「自售…(再加上電話)」, 人家都放在家裡面了,別檔人財路嘛借文發揮一下以前住大樓社區,家中有小孩,想裝鐵窗,硬是被管委會說太醜,有礙觀瞻,氣到我直接賣掉搬走。為了你的美觀,我要每天擔心小孩,或許管委會覺得這就是規定,我也無法改變甚麼,所以也搬走了。不過有管委會就聽管委會啦,我也沒意見,不過有時候真時候真的是管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