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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意外死亡的房子是否算凶宅?

冬天時~常看到很多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的
或是小孩頑皮爬窗摔到一樓的
或浴室滑倒撞到頭GG的
這些房子算是凶宅嗎??
大家如何解讀呢?
2014-03-10 0:38 發佈

金道鎮 wrote:
冬天時~常看到很多一...(恕刪)

聽說 非自然 死亡都算是凶宅...
差別在多兇吧!!!
advan20034

意外死亡 都是凶宅 尤其小孩被火燒死 超兇

2025-09-02 13:56
算凶宅吧!
但或許沒有很兇
頂多就是你半夜看電視的時候
可能會有個頑皮的小孩子突然出現在沙發上面
你還來不及叫他
他就推開紗窗又掉下去一次了
可能不太會傷害人
多看幾次就習慣了

我有親戚有信教
覺得這種東西沒甚麼害處
或許他覺得就算有也能自己搞定
就貪便宜買了一間不乾淨出名的房子
後來長輩住進去住的很不安寧
我去拜訪的時候也覺得整天都陰森森的,很想趕快離開就對了
(坐北朝南、視野開闊,但窗戶外面就是一大潭死水蓮花池.....)

聽長輩描述說
就是有一家好幾口人要趕他們走,說這房子是他們的
印象中有男主人、女主人跟小孩這樣
很兇,很狠,感覺像是那種草根性很重的兄弟的家庭
年紀都不大,男女雙方大概都三十幾四十這樣
小孩則是幾歲而已,頑皮的小孩,但沒像他家長一樣會趕人,算是比較好相處的一位

我後來沒有機會問太多
因為長輩後來住的很不安寧
常常生病,沒多久就往生了
親戚後來也把房子賣一賣,交給下一棒去處理了

售屋者隱瞞凶宅訊息構成詐欺罪

2013-06-07 【文/蘇儀 攝影/蕭全祥 】消費者買到凶宅,過去的處理方式都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但法院最近出現新的案例,認為隱瞞凶宅訊息售屋的行為構成詐欺罪。今後消費者如果買到凶宅,有証據能夠証明是原屋主故意隱瞞凶宅訊息的話,可以控告對方詐欺罪。

台灣高等法院最近有二件這樣的案例,一件是楊姓及郝姓二人於三年前以郝之名義,用三百五十萬元購買新北市板橋區的一棟房屋後,二人明知房子曾發生有人在屋內上吊自殺死亡,仍透過房仲代為銷售房屋,仲介人員陪同有意購屋的劉姓男子前去看屋,劉詢及房屋是否為凶宅時,楊故意隱瞞房屋曾發生有人上吊自殺死亡之事。

故意隱瞞房子是兇宅

等到雙方簽約時,劉轉問郝房屋是否為凶宅時,郝仍故意隱瞞房子是凶宅的訊息,向劉詐稱房屋並非凶宅,並在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之「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致死或其他非自然身故之情事」說明欄內,勾選「否」之選項,致劉陷於錯誤,同意以總價四百六十五萬元購買,劉付清購屋款項、辦妥過戶手續並點交房屋後,經鄰居告知及詢問轄區派出所警員後,始知受騙。

法院認為楊、郝二人隱瞞凶宅訊息售屋的行為構成詐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及拘役五十日確定。

第二件是王姓女子因其夫在台北市內湖的住家內上吊自殺,房子成為凶宅,在市場不易出售,價值亦因而減低。王女委託仲介售屋,在「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雖然勾選是凶宅,但仲介問及凶宅之原因時,王女竟向仲介詐稱其夫在庭院滑倒,於送醫途中死亡,而隱匿其夫在室內自縊死亡之事,使房屋仲介無法據實告知有意購買房屋之買受人。

不實資訊使買方陷於錯誤

陳姓民眾有意購屋,房仲將王女的說明告訴陳姓民眾,陳誤以為王女的先生是在送醫途中死亡,房子並非凶宅,因而以四百萬元購買。其後裝修完畢,欲搬入時,始經鄰人告知該屋內發生冤死,有人上吊亡,陳始知受騙。

事後陳找王女理論,王女簽下協議書向陳表達歉意,並願就賠償問題做進一步的協商,但王女後來置之不理。法院傳房仲作証,根據証詞,法官認定王女掩飾房屋內有人自縊死亡之實情,而提供不實之資訊以使買方在評估時陷於錯誤,構成詐欺罪,將王女判刑六個月。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根據民間傳說,自殺或他殺這類方式死亡的冤魂,因為會有怨氣,他們不能超生,會一直停留在死亡地點。尤其是自殺的,像是跳樓的,會一直在那邊反覆的掉樓,永遠受到自殺方式的折磨,直到有人來接替。所以發生自殺或他殺的房屋,是特別兇的兇宅。
意外死亡的,應該要看怎麼個死法吧。火災、一氧化碳中毒、意外墮樓的,如果在屋內外死了,應該算是兇宅,如果是送醫途中死掉,那就不算了。不過法院法官的見解,應該是看事件會不會影響交易價值來決定。
怕的話就不要去買啊.
有些人專愛買兇宅, 然後隔為分租套房.

金道鎮 wrote:
冬天時~常看到很多一...(恕刪)
忍忍忍
nancymy wrote:
售屋者隱瞞凶宅訊息構...(恕刪)


這沒有絕對的,如果透過法院拍賣 "漂白"
購買承接的人就沒有保障
這件事情前陣子才發生,銀行透過此方式漂白? 沒想到被不知狀況人士破梗

法院在拍賣房屋時,僅針對債務關係做查核,房屋本身條件如漏水、海砂屋、危樓及凶宅等皆不在查證管轄的範圍內,僅以「點交」或「不點交」呈現。
之前看房子還遇過房仲說 屋主的男主人他是不小心摔下去,到醫院才死亡! 所以嚴格來說"應該"不算凶宅!
他還好!至少他有說! 先前帶看的是另外一家仲介,壓根都沒提到這件事!

金道鎮 wrote:
冬天時~常看到很多一...(恕刪)


都算兇宅吧

flyframes wrote:
之前看房子還遇過房仲說 屋主的男主人他是不小心摔下去,到醫院才死亡! 所以嚴格來說"應該"不算凶宅!


到醫院才死亡就不算兇宅
上救護車上還有氣息,到院途中死也不算兇宅


flyframes wrote:
先前帶看的是另外一家仲介,壓根都沒提到這件事!



這種名義上不是兇宅的屋子,屋主不說,也不問鄰居物管,仲介不一定會知道

知道的話也要看仲介要不要告知,他不說你也不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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