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有史以來最瞎的房屋仲介。
原本家中的車位是用租的,也租了七八年以上,一直都很正常。
昨天下午,突然看到車上被貼了我占用他人車位的字條,說要報警處理,
我還跑去管理中心詢問,是有人惡搞還是怎麼回事。
今天下午又接到管理中心來電,
原來原屋主連同車位,在上個月已經都賣掉了,所以從昨天起,
新屋主要停車無法停,才貼了字條。
一去管理中心,仲介就站在這邊,
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在接案的同時,
完全都沒有來管理中心詢問現在屋子跟車位的狀況,
車位是否出租等,都沒去確認,
還說原屋主聯繫不上我們。
不會打個電話給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就會跟我們聯繫了,
一切都是推託之詞,
很容易就被戳破了。
我就很大聲的釘這個仲介(雖然他年紀比我大,又是女性),
房屋出售前都會給對方一個月的緩衝,
難道事前先進行確認的動作都不會嗎?
佣金不會領得很心虛嗎?
好家在馬上看到社區內另一個車位也要出租,
租金還更便宜一點,
我立馬打給對方,
半小時內完成移車。
最後在社區的便利商店,
店員也說,他也吃了那家不動產的虧。
以後那家還是當作拒往好了。
PS:那家是美商,制服是黃色的,Logo有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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