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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 房客若多住8天 怎麼計算?

我家有一房屋出租 眼見租約到期 房客說需要多一周方便搬家
我想請教有經驗的大家 因為有兩個月押金在手上 那我到時候是扣掉8天 扣掉半個月 還是一個月 剩下的還他 至於水電我想就大約粗估另扣掉 可否分享一下經驗 謝謝!


2014-02-21 21: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客
有房子租人家真的不錯,如果是好房客,房子沒給你破壞到,給一週搬不收他是最好的,租你房子算是一種緣份。
請記得留下證據比較重要
錢就隨便了
當房東就要小心法律層面的問題
一般都會多給房客1週至10天搬家
正常
這個就不要收錢了吧,算是大家好聚好散
看您是大方的房東.若是就別收了.大家好聚好散.
不然就依照8天計算房租.一毛也不要讓對方占便宜.

bonniech wrote:
我家有一房屋出租 眼...(恕刪)
如果這個房客本身是優質房客而且新的房客還沒找到的話,我會選擇不算那8天的錢,但會先跟房客談好確定離開日期,超過的話就須付這幾日的租金,讓人佔點便宜也可以換來好印象
但如果房客本身不是那麼優良的話那就明算帳搂,多住幾天就依比例計算扣除,不佔人便宜但也不給對方佔便宜
總之就是做到好聚好散搂
如您房客剛搬進來時你有多給幾天搬進期..要退租按日記算也合理正常啦..
我是會看房客租賃多久.房子維持狀況.相處感覺如何下去取捨..是我不會多算那幾天..因為他們每年出國完..都會帶特產給我..也不曾出狀況..
大致上了解大家的意思
是說因為當初搬進來的時候
我們有寬限15天不收房租
1號搬進來 但是16號起算租金
現在搬走 又要給寬限期的話
感覺上前後相加就快一個月
所以才想說應該租約到期後的日子要計算
合理嗎?

人家也給你不少租金了,整天計較這個會比較富有嗎,

你收這十天的沒什麼,日後人家看到你也不會有什麼好臉色,也不會跟你打招呼,

日後留一線,將來好相見
bonniech wrote:
大致上了解大家的意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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