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族注意, 「借貸團體保險」未來可能強制加保? 這將會是房貸壽險 Part II ?

今天看了一則新聞, 關於金管會訂「借貸團體保險」三原則 (新聞原文如下方)

看起來目前「房貸壽險」玩不下去, 未來申辦貸款卻有可能必須加保「借貸團體保險」...

所謂借貸團體保險,是銀行為了確保房貸債權,將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銀行自己為保單要保人,一旦借款人中途身故,無法還款,保險公司會理賠一定金額,清償銀行的債權,讓銀行不必去執行房屋拍賣等程序。

也就是說, 房子抵押給銀行, 可能還必須買個保險, 且看起來目的只是讓銀行還未處分債權卻可以先拿到錢...

目前雖未定案, 金管會也明定若成案保費需由銀行自行支付, 但成本的轉嫁可能從調高手續費、調高利息... 等等, 成本最後還是得由貸款人負擔...

且若成案;個人認為 “強制加保的機會很大”!

這樣的產品或許有些像「房貸壽險」, 但目的性絕不相同.. 我也做了以下比較表跟流程圖供各位參考

房貸族注意, 「借貸團體保險」未來可能強制加保?  這將會是房貸壽險 Part II ?

房貸族注意, 「借貸團體保險」未來可能強制加保?  這將會是房貸壽險 Part II ?

以上也僅止個人的認知, 若有更了解該保險運作的大大, 也歡迎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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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訂借貸團體保險三原則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4-02-20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銀行投保借貸團體保險是否合乎金管會規範?保險局訂出三原則,一是必須符合「團體」定義;二是保險費必須由銀行繳交,不得轉嫁給房貸借款人;三是保險金額應以債權為限。

所謂借貸團體保險,是銀行為了確保房貸債權,將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銀行自己為保單要保人,一旦借款人中途身故,無法還款,保險公司會理賠一定金額,清償銀行的債權,讓銀行不必去執行房屋拍賣等程序。

但先前金管會曾發函,所謂房貸壽險,不能強迫房貸借款人投保,不能作為房貸借款與否的依據,同時借款人必須是保單要保人。

先前實務上多數是銀行為要保人,但被保險人即房貸借款人,要跟銀行多借一筆錢來繳清保費,被金管會認為不合理,所以要求要保人必須由銀行改為借款人,銀行方面則認為如此一來,借款人隨時可中止保單或更動受益人等,債權無法保障。

因此現在又有壽險公司推出借貸團體保險,由銀行擔任要保人,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向金管會循問此種保單是否合規。

保險局回覆,這種保單首先必須符合團體的定義,即所有被保險人是向同一家銀行借款的客戶;第二是保險費必須是銀行支付,不能用各類名義轉嫁給借款人,第三則是保險金額必須以債權範圍為限,例如保單中每位客戶的借款金額不同,保險金額也因人及其債務金額有所不同,但保額不能超過被保險人的借款總額。

保險局表示,若符合三大要件,則這種借貸團體保險可符合先前的相關規定。

... 下略
2014-02-20 14:06 發佈
tsaigavin wrote:
今天看了一則新聞...

所謂借貸團體保險,是銀行為了確保房貸債權,將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銀行自己為保單要保人,一旦借款人中途身故,無法還款,保險公司會理賠一定金額,清償銀行的債權,讓銀行不必去執行房屋拍賣等程序。

也就是說, 房子抵押給銀行, 可能還必須買個保險, 且看起來目的只是讓銀行還未處分債權卻可以先拿到錢 ...(恕刪)


銀行自己為保單"要保人",房貸的房子抵押給銀行,應該由銀行自己去買保險,問題就在於成本會不會轉嫁,房貸族不用去買那個保險。

如果有這種制度,應該要規定銀行要先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不足的部分才能向債務人或繼承人求償。

ps.貸款人死了房屋都不用被法拍,房價會越來越堅?

我的解讀是, 房子還是會拍賣, 只是拍賣前, 保險公司已經先償付給銀行了, 銀行基本上已收回債權(或部分債權)...



MaxTsai0712 wrote:
如果有這種制度,應該要規定銀行要先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不足的部分才能向債務人或繼承人求償。

ps.貸款人死了房屋都不用被法拍,房價會越來越堅?


房貸壽險的真正定義我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有多少銀行是自己家保險公司承保
目的除了賺錢外
重點是給借款人保障

某A今天買了500萬的房子
繳了200萬之後人往生
請問剩下300萬誰幫他還
是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給家屬或銀行錢
債權依然是在銀行
債務依然是在某A家人身上
但是
某A家人不用煩惱300萬的債務
原因是因為買了房貸壽險

您知道為什麼會有汽機車強制險的誕生嗎?
您知道為什麼買房一定要保火險地震險嗎?
您知道為什麼會有商業火險嗎?



房貸壽險絕對不是壞東西... 是保險就有一定的保障

小弟不才, 也接受過一些平面媒體訪問關於「房貸壽險」的看法, (純粹自己的看法...)

可以搜尋新聞:「房貸壽險看仔細 保費須貸款 不能說停就停」或「房貸綁壽險 「購屋負擔更重」」

但我還是要強調, 這樣的產品要量力而為, 因為需求而買, 而非被銀行綁架不得不買

肺結核 wrote:
目的除了賺錢外
重點是給借款人保障

肺結核 wrote:
房貸壽險的真正定義我...(恕刪)


房貸壽險本質就是定期壽險...
如果壽險要叫我強制納保就是不行,這跟汽機車強制險所保障的本質並不一樣。
這就是房貸壽險推行不起來的重點。
尤其是"要保人"是銀行,付保費的是貸款人,更甚者受益人還是銀行,一整個違背保險定義。

反過來說,付保費的如果是銀行,可能就說得通了。
變成產險中的責任險,而非壽險,但責任險能不能拿債權來當理由作要保人就不知道了。
或許因為不行所以現在才在談變團體保險?這就有得金管會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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