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老舊四樓樓梯間頂樓修繕是全部八戶(含一樓)的問題,
還是只有樓上六戶的問題而已,
四樓頂還有頂樓加蓋,
主要是樓梯間和頂樓外牆磁磚有裂縫和些許剝落,
造成四樓樓梯間內部壁癌很嚴重,
修繕的權責是如何?
修繕是否需申請雜項工程許可?
是否適用台北市老屋拉皮方案?
WonderDragon wrote:
台北市老舊四樓樓梯間頂樓修繕是全部八戶(含一樓)的問題,
還是只有樓上六戶的問題而已,
四樓頂還有頂樓加蓋,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應該是所有區分所有權人以多數決同意是否修繕
其修繕金額由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均分
通常一樓會靠北說他們不用樓梯間
他們沒想過給水管有可能是從樓梯間牆壁下來的...所以其實還是有用的
所以請他們簽切結吧,切結以後水塔或管線壞掉後同意不使用樓梯間進行維修...
如果一樓住戶頂樓有私設水箱也請他們移除吧!!
WonderDragon wrote:
四樓頂還有頂樓加蓋,
主要是樓梯間和頂樓外牆磁磚有裂縫和些許剝落,
造成四樓樓梯間內部壁癌很嚴重,
修繕的權責是如何?
修繕是否需申請雜項工程許可?
是否適用台北市老屋拉皮方案?
樓梯間內部應該是請裝修許可,外牆應該是請建造執照
建照執照分為新建、增建、修建及改建,您這屬於改建
不過實務上應該是去請裝修許可,然後一併施作外牆磚修補
雜項工作物不包含樓梯間,老屋拉皮方案要整棟處理
補助最多45%且不超過1000萬元
但是外牆整修還要連帶拆除違建物
光這點您可能無法取得同意該戶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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