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人把汽車位停了兩台機車,
導致我進出都要去移他的機車,
結果跟他反應說那是他的車位我無權管他,
但是他影響到我進出,且哪天被他刮到車子我該怎辦?
我就請主委和總幹事協調請他移到B1去停,(我們的車位在B3)
結果他說因為社區規定第2台車去停機車位要從100變成200,他不願意多付錢,
後來管委會為了他將所有機車的清潔費都調成100元就沒有所謂多付錢的問題,
結果他一樣不移,主委和總幹事也拿他沒辦法,
他還嗆我說,以後他的機車會移到線邊邊讓我出不去,
請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尋求法律解決?謝謝
PS:我是黑色那一台,我的後方還有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