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上和一般仲介一樣,是仲介房屋
但,實質主要營運為”過水”
也就是”一般約”的物件,
若是有買賣雙方想規避或選擇較便宜的仲介費方式成交,
買方在A房仲介紹下,看了188號8樓,這個物件,但A房仲要收足服務費,不肯讓。
買方又接觸到B房仲,B房仲是可幫過水的,同樣是188號8樓這物件,只要1萬元,服務費。
買方和屋主聊說B房仲可幫過水,屋主你的一般約也和B房仲來簽,屋主很樂意的答應,
也去和B房仲簽了一般約,雙方也在這B房仲公司成交了,並各付了5000元服務費。
附註:
買方在A房仲,無任何斡旋及要約書簽定
買方在A房仲帶領看屋10次,有記錄
買方在B房仲帶領看屋 1次,有記錄
=================
想請問
假設不怕被殺、被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及B房仲,會被告嗎?
市場上有這樣的公司嗎?
台北有沒有?
代書能做這樣的工作嗎(沒申請從事仲介服務)?
一般公司(無經紀人執照),開立一張”一般約”契約,拿來過水用?能不算是私下交易嗎?
是否是一定要有”另一家”仲介的一般約,會比較沒糾紛?
耍心機一點,手機裝錄音APP,若A仲介,出言恐嚇,要服務費,
否則要你好看,能讓這間仲介名譽受損,加上報警提告嗎?
=================
請專注問題本身法律問題喔
道德及被仲介砍這方面不去討論
大貓行動車 wrote:
名義上和一般仲介一樣,是仲介房屋
但,實質主要營運為”過水”
也就是”一般約”的物件,
若是有買賣雙方想規避或選擇較便宜的仲介費方式成交,
買方在A房仲介紹下,看了188號8樓,這個物件,但A房仲要收足服務費,不肯讓。
買方又接觸到B房仲,B房仲是可幫過水的,同樣是188號8樓這物件,只要1萬元,服務費。
買方和屋主聊說B房仲可幫過水,屋主你的一般約也和B房仲來簽,屋主很樂意的答應,
也去和B房仲簽了一般約,雙方也在這B房仲公司成交了,並各付了5000元服務費。
附註:
買方在A房仲,無任何斡旋及要約書簽定
買方在A房仲帶領看屋10次,有記錄
買方在B房仲帶領看屋 1次,有記錄
=================
想請問
假設不怕被殺、被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及B房仲,會被告嗎?
市場上有這樣的公司嗎?
台北有沒有?
代書能做這樣的工作嗎(沒申請從事仲介服務)?
一般公司(無經紀人執照),開立一張”一般約”契約,拿來過水用?能不算是私下交易嗎?
是否是一定要有”另一家”仲介的一般約,會比較沒糾紛?
耍心機一點,手機裝錄音APP,若A仲介,出言恐嚇,要服務費,
否則要你好看,能讓這間仲介名譽受損,加上報警提告嗎?
=================
請專注問題本身法律問題喔
道德及被仲介砍這方面不去討論
有沒有"專門"做這項業務的公司我不清楚
不過我買房子也是會找A公司業務帶看房問價錢
問到屋主可接受的斡旋價或出售價後就放棄A公司
另外再找B公司的業務
直接跟他說,不用帶看房了直接斡旋(或辦成交過戶)服務費0.3%現賺
要就來賺不要就拉倒
通常很容易找到願意現賺的人
大貓行動車 wrote:
想請問
假設不怕被殺、被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及B房仲,會被告嗎?
買方只要沒有跟A簽任何斡旋單、要約書、合約就不會有問題,買賣自由完全合法,沒有任何責任
賣方有可能會被房仲騷擾要有心理準備
如果挺得住被房仲騷擾就讓房仲去提告,房仲能舉證法院判下來再說
通常房仲是舉證困難
當然買方最好能配合
買方不需要去說謊
買方只要不幫房仲做証就行了
就算房仲要法官傳買方出庭
買方到庭只需要說一句:「我不想做証」就可以回家了(有車馬費可領)
millionbonus wrote:
有沒有"專門"做這項...(恕刪)
買方透過別的仲介就不算私下成交,但如果買賣方雙方套好去找別的房仲就可能會出問題了。
不過這種事房仲就算懂也會假裝不懂提告,這是他們的薪水,一定無所不用其極。
其實買方叫別的房仲去找屋主談就好了,房仲一定非常熱意去簽約,根本不需要自己去跟屋主談。
另外最好錄音,慎防房仲之間彼此串通,跟房仲講話最好全程錄音自保。
公司是不太可能這樣做的
畢竟現在一般的仲介公司在可以拿6%的狀況下
有很多都倒店了
更何況只拿一萬
但叫朋友做也有麻煩
如果他私下做,等於是私下賺錢,公司不會允許
透過公司的話,店長也不會同意只拿一萬
畢竟開店有成本,店租、店長秘書薪水、水電、電話費、加盟金、月費......都是錢
millionbonus wrote:
不過我買房子也是會找A公司業務帶看房問價錢
問到屋主可接受的斡旋價或出售價後就放棄A公司
另外再找B公司的業務
直接跟他說,不用帶看房了直接斡旋(或辦成交過戶)服務費0.3%現賺
這我就搞不懂了
直接跟A業務出價,給他0.3%就好了
為什麼一定要換B公司呢??
問到屋主底價就一定是底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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