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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遺產繼承問題

如題

我先前有PO文過,不過好像PO錯地方了原來網址是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605929&p=1

目前的進展是:
我目前6位姑姑有5位都蓋了同意過讓繼承,就剩我某位姑姑居然說要房子,錢她不要了,我是否可以上法院?我到目前了解的,有2種,第一是我十年前錄的口授遺囑,看法官認不認同,第二是我有去問到,有人說可以申請分割繼承,說以我家的房子公告價值來算,我有六位姑姑加我繼承我老爸,說是可以要求分7等份,那樣的話,我另外5位姑姑已經給我過讓繼承了,那我就應該不需要再給她們費用了吧?是否?只需要付給不蓋章的姑姑了吧?是不是呢?還是有別的方案呢,因為我這星期天就要來談判了,若我母親出面沒辦法,真的就要由我來出手了,我很需要懂這方面的人,回答我的疑問,幫幫我,媽煩大家了!!!!謝謝!!!
2014-02-05 2:51 發佈
沒聽過 過讓繼承

千萬不是 另外5位是拋棄繼承 那他們也沒資格說要分給你了

如果合意繼承登記 地政單位不會管那麼多 幾分之幾 你們合意就行

那就去登記 你 6/7 堅持要房子的那位 1/7

5位姑姑 是說要把那份給你 還是他們不想管 (有拋棄之意) 這差很多呢

以你的情況應為代位繼承父親的繼承份,若姑姑是為拋棄繼承則遺產為無拋棄者有繼承權(全部出面辦理=依潛在應繼份;有人未出面共同辦理時=公同共有繼承),若係採協議分配則需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缺一不可)檢具印鑑證明並蓋印鑑章(認諾),口述錄音檔之遺囑有效力?這點請詳問法律相關人士,因為具我所知遺囑需具一定程式才有效。

板橋老楊 wrote:
如題我先前有PO文過...(恕刪)


繼承一切依民法規定。

你只有跪求姑姑賞口飯給你吃。

她不答應,你也沒法子。

你之前說得繳房貸,錄影等等事項,上了法院都沒用。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板橋老楊 wrote:
如題我先前有PO文過...(恕刪)


大概看完了前篇...
這類CASE都很難處理
建議準備一筆錢
先從願意放棄的姑姑開始談起
一定要給錢並簽立切結書
確定買賣關係

剩下難搞的部分
真的不行
就進法院談吧
盡量讓問題單純化
提出有力的證據(之前有繳房貸)
有拿出錢表示願意按公平價值購買
法官才有可能是有力的判決
但對方也可以繼續鬧....很累

其它沒有證據的東西(有分遺產之類的)
提也沒用


看來是該房子的價格不斐/地點超棒, 姑姑才會堅持要房不要現金.

記得是所有7個繼承人都要先繼承後, 才能把她的1/7權利移轉給你.
至於那個不願給你的姑姑, 就看你要用多少代價去買吧.

家和萬事興, good luck.

板橋老楊 wrote:
如題我先前有PO文過...(恕刪)
忍忍忍
是要分割繼承,而不是放棄繼承,如果你5個姑姑是放棄繼承,那房子變成是你家和剩下一個姑姑各1/2.

要分割繼承就是要所有繼承人(包含你所有兄弟姊妹(媽媽有沒有權利問清楚就好)和6個姑姑)都同意,所以如果你有親人不同意,就是走法律,那時候同意的人有沒有權利說是她的繼承份額由你繼承,還是就是放棄,沒有放棄的人再平均分配????要問清楚喔.

如果是6個姑姑5個同意,一個馬上要談判,那5個同意要先收好同意書,一個姑姑只要不要是太離譜的金額就用錢解決吧.

因為不同意的姑姑最好有1/2權利(其他姑姑放棄繼承,你家和不放棄的姑姑均分),最差是有1/14權利(你所謂的"遺書"成立,姑姑有的特留份).
我目前就是有跑了國稅局,地政,然後在地政拿了分割協議紙章,這目前就是取得5位姑姑的印鑑證明,也在分割協議那蓋了章,這算是我姑姑她們同意放棄繼承嗎?還是要向樓上說的,我必需再立個切結書呢?
板橋老楊 wrote:
我目前就是有跑了國稅...(恕刪)


分割協議書上簽名,不代表放棄繼承.代表的只是這部份遺產,你們要如何分配.不是所有的遺產分配.

有可能有3筆房產,3個地政事務所,那就是3個地政事務所,各一份分割協議書.

如果所有繼承人都在分割繼承書上簽名(有印鑑證明),那地政就不管分割繼承書上面是如何分配,可是如果有人不同意(就是收不齊所有繼承人(包含你的兄弟姊妹,和6個姑姑)的印鑑證明(不然辦的時候要本人到)),那就先打完官司,再來辦理.

如果有人不同意,就不是分割繼承了.要不就是法定分配(可以轉讓嗎????),要不就是打官司了.

繼承可以放棄,可是可以轉讓嗎??(你要問清楚喔)

板橋老楊 wrote:
我目前就是有跑了國稅...(恕刪)


不算...遺產分割協議書 只是協議 上面也有寫 要全體繼承人簽字才有效....
現況就是 你有一個姑姑不願意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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