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預售屋轉讓的問題?

我和女友最近在台中買了一預售屋,當初以我的名字簽約,但是如果將來產權移轉,是否可以改成女友的名字呢?(在未婚的狀態之下)如果可以,是否會有贈與的問題?因為前面的期款是我繳的。

又,想請教如果想在交屋前轉售,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果轉售前讓渡給女友(年收入很低,幾乎是零)再出售來節稅,此法是否可行? 除了轉讓要付房價的千分之一作換約手續費,還會有其他的費用嗎?我跟女友之間可以沒有買賣關係直接將契約讓渡給對方嗎?



2014-01-30 13: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預售屋
furusato wrote:
我和女友最近在台中買...(恕刪)


金流沒規劃的情況下,你的名字直接換成女友當然算贈與;預售階段在女友名下售出或許可節當年度所得稅,但之後資金若回籠你時會有被國稅局"實質(補)課(所得)稅"風險;若市況不好拖至交屋後才賣出,會有"(潛在)以人頭規避奢侈稅"的風險...

若因上述案情而最後沾惹上奢侈稅、還連補帶罰的話...挺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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