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411vm wrote:最近在看一間房子,仲介出示的權狀上有這樣 果然是好野人啊!另外,分區的第二段就有寫啦「繳交回饋金後始得做商業區使用」忠孝東路第二排,就是路線商業區的後面,可以的話,房東大人您就行行好,去繳個回饋金吧!讓它成為真正的商業區,不要讓不清楚的房客擔負違規使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