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蓋了這麼多層樓
有公共危險還有消防危安
法律上、其他行政規定用斷水斷電
做不到嗎?
純粹是怠惰
還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還是像軍中洪案
要等到有人死了才會改革
法律有規定不能做的 但是沒罰則!
有拆除大隊 但是議會就是故意不編預算!
農地搭建的鐵皮屋 也是一片接著一片開發 報拆也只是隨便敲幾下牆壁拍個照回去交差
有規定廟會的噪音及遊行限制 但是一樣沒在管 扛著神明就無敵

騎樓規定就是給人行的 可是大家只能走馬路 因為都被佔用
都市計畫規定的建蔽率 去看看市區的透天 哪戶不是增建滿!
巷弄已經很小了 大家照樣拿花盆障礙物佔門口當車位用 火災來!怎辦!
住宅區通常都會有小廟道壇 甚至連大樓公寓也在搞 也是沒人要管
認真細數 台灣還真的落後很多先進國家
說真的只有笨蛋在守法 根本沒人在乎法律規定 為啥這樣規定!
這就是台灣的現狀 說起來還蠻可悲的
如果社會的改革太慢 人民的生活素質提升困難
很多有錢人根本就懶得在台灣住 炒炒房地產就好
直接移民到先進的國家去 省得去適應這些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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