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買農地蓋農舍
原因有以下
1.老家鄉下從出生應該是習慣個有前庭後院的觀念
2.也有果樹花叢等等
3.我也想種菜和花 種些果樹長大和養雞
現在法規規定 要有0.25公頃以上(或2分地)以上
規定10%面積我知道
總面積不能超過150坪我也知道
樓層不能超過3層樓與10.5公尺高我也知道
一般買了農地要持有2年以上和戶籍鄉鎮要在該土地範圍
才能申請農舍建築
如果.....我先不買...
也會為了防範未來可能打官司所以會註明大約以下的契約內容
(註明要買幾分地的總價和地上所有權歸客戶)
(地上所有權出資為客戶方)
假設.... 兩方都誠信為原則.... 先不管翻臉問題
1.土地所有權還是A農夫
我跟A農夫說我出錢打契約申請加蓋農舍(含水電申請)
等加蓋農舍驗收完成
我購買該筆土地
這樣可以嗎?
*這樣我就不用持土地2年了
2.A農夫有好幾分地,也達到可蓋農舍標準之多
我請A農夫申請農舍建築蓋在我要買的土地上(含水電申請)
待完成驗收後購買1分地以內過戶
這樣政府會抓嗎
抓農舍的土地不足2分地,強制拆除
*還是當時蓋的時候是足2分地以上蓋的,分割後不朔及往。
這個問題就是足地蓋農舍,因故分割出售,這樣可以嗎
*我想2分地除了土地多付筆錢以外,地也太多了...700坪耶
*部分農地轉建地這問題就簡單化了 ,所以不討論。
請專業幫小弟解惑 謝謝
當然!! 農舍蓋的不會太過招搖,像當時屏東縣長蘇先生那種誇張
應該就像休閒小木屋那種(應該說是養老型)的
hkl711 wrote:
小弟想買農地蓋農舍
原因有以下
1.老家鄉下從出生應該是習慣個有前庭後院的觀念
2.也有果樹花叢等等
3.我也想種菜和花 種些果樹長大和養雞
現在法規規定 要有0.25公頃以上(或2分地)以上
規定10%面積我知道
總面積不能超過150坪我也知道
樓層不能超過3層樓與10.5公尺高我也知道
一般買了農地要持有2年以上和戶籍鄉鎮要在該土地範圍
才能申請農舍建築
如果.....我先不買...
也會為了防範未來可能打官司所以會註明大約以下的契約內容
(註明要買幾分地的總價和地上所有權歸客戶)
(地上所有權出資為客戶方)
假設.... 兩方都誠信為原則.... 先不管翻臉問題
1.土地所有權還是A農夫
我跟A農夫說我出錢打契約申請加蓋農舍(含水電申請)
等加蓋農舍驗收完成
我購買該筆土地
這樣可以嗎?
*這樣我就不用持土地2年了
2.A農夫有好幾分地,也達到可蓋農舍標準之多
我請A農夫申請農舍建築蓋在我要買的土地上(含水電申請)
待完成驗收後購買1分地以內過戶
這樣政府會抓嗎
抓農舍的土地不足2分地,強制拆除
*還是當時蓋的時候是足2分地以上蓋的,分割後不朔及往。
這個問題就是足地蓋農舍,因故分割出售,這樣可以嗎
*我想2分地除了土地多付筆錢以外,地也太多了...700坪耶
*部分農地轉建地這問題就簡單化了 ,所以不討論。
請專業幫小弟解惑 謝謝
當然!! 農舍蓋的不會太過招搖,像當時屏東縣長蘇先生那種誇張
應該就像休閒小木屋那種(應該說是養老型)的
你的問題不太難,第一個問題代書就可以幫你解決了,應該是用預告登記的方式處理吧
第二個問題是不成立的,因為法規規定:未滿2分半的農地是不得分割的,除非你願意買持分地
比較簡單的辦法是:找親友合買,但是也會變成持分,但如果是找很親的親人來合買,150坪的農舍可以規劃成兩戶雙併,土地使用分區可以擬個簡單的合約劃分各自的使用範圍,那個叫「分管特約」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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