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220萬的房貸利率補貼資格』後,大概要補繳多少錢?

去年九月被新北市政府通知取消『220萬的房貸利率補貼』。從101年1月取消。
銀行要我補繳將近6萬塊。怎麼那麼多?
有那位大大知道該怎麼去算嗎?
100年3月的房貸大約還有460萬。我的利率約2.0%
2014-01-06 12:32 發佈
為什麼會被取消呢? 不知大大可否告知一下...感謝
利率2%兩年補六萬,差不多啊,房貸一開始幾年大部分都是繳利息。網路上有房貸試算的表格,抓一個回來填填看就知道了。
不過我也蠻好奇取消的原因,220那種不容易申請說,可惜了。

戶口遷到桃園,所以被取消了。因為桃園的收入所得門檻較低。
相對的我變成高收入戶。被排富條款擋到了。
我對取消資格沒意見,也沒辦法有意見。
我只是好奇,我本利攤,沒有只繳利息,
220萬房貸,兩年,政府到底補貼了銀行多少利息阿?
幫您算了一下,貸款的銀行給您的利率是2.0,,但不知道您這個貸款繳了多久,以及您101年1月剩下未償還的優惠貸款金額是多少,所以只能概估一下。
政府優惠的220萬利率有兩種,一種是第一類弱勢戶,利率是郵儲利率減0.533%;另一種是一般戶,利率是郵儲利率加0.042%。您要補繳六萬,那當時應該是申請第一類。
郵儲利率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簡稱,這兩年都是1.375%。
您補繳的部分應該是101年1月至102年八月共20個月
若有第一類優惠房貸時:

沒有優惠房貸時:

所以您要補的除了利息的差額外,還有本金的差額,總計如下:

再次強調這是概算,您可以請您的貸款專員算給您看,會比我算的更清楚。

小冷 wrote:
幫您算了一下,貸款的...(恕刪)


我大概懂了。
原來是要這樣子算。
謝謝你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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