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4847 wrote:之前財政部宣布新北2...(恕刪) 售屋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這以前就有的,又不是剛公佈的~只是3000萬以上個案要加強稽核,以後不太能適用『核定』的方式,要用『列舉』的~就這樣!40%應該是所得額,不是稅率~你搞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