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違約不買了...

10月中簽約 12月15號 要付第一期款 (日期配合買方)

但是12/13號開始 仲介就聯絡不到買方 電話 簡訊都不回

直到今天晚上買方回了....簡訊回的

結論就是不買了...

不買就算了..了不起沒收訂金

可是當初他付的訂金是.....

3萬現金+47萬本票

3萬現金沒收 但是本票呢??

仲介會處理嗎? 還是自己處理?

仲介說本票跑法院就行

那屋主要去嗎?? 還是都給仲介處理呢?
2013-12-16 23:53 發佈
50w的4% = 2w
房仲可能看不上眼,仰或不值得上法院
自己跑卡緊

~工讀生~ wrote:
50w的4% = 2w
房仲可能看不上眼,仰或不值得上法院
自己跑卡緊


記得沒這麼少,如果買方違約,仲介還是要拿底價的4%,至不濟也是與買方對分訂金,不至於只拿2萬。
要跑法院也要一些證據,請仲介把賣方簽過的文件全部拷貝一份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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