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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家在今年四月買了一棟預售屋,是連棟的透天厝。
當時已付了30% 為頭期款和訂金。
建商說大概要到明年一月份才能交屋,十二月底要對保過戶。
因為我家不貸款,要直接用現金交易。
所以建商說請我們在今年年底前將剩餘的70 % 付清,好方便過戶。
建商還說若我們怕的話,可以留20萬的餘款和10萬的外水外電費等交屋時再給。
錢繳了,過戶後,會給我們看過戶的影本,讓我們安心。

因為是第一次買預售屋,而建商說的交屋時間從今年九月一直拖到明年一月。
很滿怕建商一拖再拖…
現在說過戶一定要把錢繳清,只留30萬等交屋再給。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過程是正確的嗎?
可以麻煩曾買過預售屋的各位前輩們,你們當初買房的流程嗎?
謝謝。
2013-12-16 10:04 發佈
請問有信託嗎如果有就不用擔心了阿


ahsiek wrote:
各位好,我家在今年四...(恕刪)
請您回去仔細閱讀合約.

我的合約上有註明,在何時交屋,若是超過時間可向建商要求XX分之XX的補償.
不知道您的合約是否也有類似的條款.

通常尾款付清是在交屋之前幾天,您的屋款結清後會把產權移到您的名下.

如果是明年一月才交屋,現在付清似乎是太早了點!

輕磯釣偉偉 wrote:
請問有信託嗎如果有就...(恕刪)


似乎沒有信託。就是用支票交給建商…

小吳(MIT) wrote:
請您回去仔細閱讀合約...(恕刪)


我們的合約上沒有寫明交屋的時間… 所以…
現在一切都只能等等等…
建商說因為等檢驗和建照才會拖這麼久。
過來人的意見是...

凡事都要白紙黑字唷!!!

連交屋時間最好都要有

不然真的只能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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