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擁有一間房產自住
也不打算再買房產
加上我又算是人生勝利組
所以應該沒人會酸我說要買房買不到
跑出來講風涼話
或是甚麼想要把房價打下來進貨
我的錢都是過去股票市場賺的
和房產也沒關係
所以我講的應該也是客觀中立吧?
我是不知道願意認真做功課的人多不多啦
但是常看一堆酸民每天在哀嚎
我都不知道有甚麼好哀嚎的
好吧 那我幫你們做一下功課吧
常常聽到一堆人在講
房屋貸款繳完了
房子就是你的
是嗎?
我告訴你真正的答案
房貸繳完了
房子還是國家的
我想要請各位去看一下台灣地區的房屋稅和地價稅
好了 我知道你們懶得看
雖然我們投資市場有句行話說
懶人賠錢死好活該
好吧 佛心來的
我還是幫你們查好了
房屋稅:
凡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或是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改良物,都要固定課徵的財產稅,亦即無論是否為違章建築,只要是房屋或建築改良物者皆一律應課徵房屋稅。
開徵時間: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計算方式:
1.住家:房屋現值×1.2%
2.營業:房屋現值×3%
3.非住家、營業:房屋現值×2%
地價稅:
凡是已經規定地價之都市與非都市土地,除依法課徵田賦者外,均應課徵地價稅。地價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分區調查計算而公告規定,這稱為公告地價。
開徵時間: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計算方式:
1.自用住宅、國宅、勞工住宅:申報地價 × 持分面積 × 稅率0.2%
2.一般、營業、工地用地:申報地價 × 持分面積 × 稅率1%
有一堆笨蛋在那說我國沒有實施漲價歸公
知道你們說的有多蠢了吧
地價稅和房屋稅的持有稅 其實是很重的
營業用的是4%
自住用的共1.4%
假設你投資後沒遷戶口搬進去住是3%
那代表什麼意思
各位看得懂嗎?
也就是說
如果公告現值=市價
你的營業用房子持有25年 要繳的稅和買一棟新房一樣
自住型房子71年後 要繳的稅和買一棟新房一樣
投資型房 33年後 要繳的稅和買一棟新房一樣
也就是說 你買了房子 付清了房貸後
持有若干年國家把你的房子收回
你要再付一筆錢 來保有你的房子
相信我 任何的有錢人
都是很聰明的
沒有一個笨蛋 能夠長期維持著有錢人的身分
近年來
政府缺錢 無處籌措財源
逐步調整公告地價成為實際成交市價
代表的就是房地產
以往透過低公告地價 維持低成本持有的年代過去了
這件事情一發生
房產就不適合拿來"長期投資"....
更何況一但變成成屋狀態
就是每年2%的折舊
網上一堆人騙你們
有錢人都是靠房產長期投資致富
我可以告訴你 營建公司的老闆
地主們
都是拿房產來短期(這裏的短期指的是3-5年)
快速交易 脫手
來賺取暴利
這只是個簡單的數學題
算一下就知道
很簡單的觀念
如果能夠靠房產長期持有賺到超額報酬
理論上沒有任何一棟房產會被售出
所以頭腦清楚的大戶
其實很害怕政府調高公告市價的
我真是佛心來著 告訴你們這些
我還是要說 知識經濟的時代
有知識才有經濟
不用腦 不要怪自己日子過得悲慘
看實價登錄市價大概1200萬
房屋評定現值12萬,房屋稅1440元(住家1.2%)
地價稅一萬一千多(一般稅率千分之十)
這還是沒辦自用的稅金,一年房屋稅加地價稅大概是房價的千分之一
如果地價稅自用的話只要繳兩千多
大概要繳三千多年才等於一間房
絕對不是樓主說的幾十年稅金等於一間房
不然樓主可以把房屋稅跟地價稅單PO出來
在把房子的地段跟坪數說出來
就知道我說的對不對了,我也是佛心來著說這些話的
公告地價是大概是時價的10%吧 公告現值頂多也只有40%
要課多少稅 才能有美國與歐洲的水準
用2%的房地稅的稅率 我預估至少要上調30倍以上 才會到歐美的標準
地價稅是用公告地價來算 跟公告現值沒有關係 調公告現值其實是無解
當然了調公告現值對增值稅就影響了 賣房子賺錢的人就要多繳增值稅了
今天如果我在美國擁有1百萬時價的房屋與土地約課2萬美元的稅
在台灣 我是很懷疑可以課到2萬台幣的稅
特別是40-50年的老透天與公寓 含土地地價稅與房屋稅都算在裡面
30倍阿 台灣的政治環境可能去容許這個差異嗎? 怕歸怕 可是有可能嗎?
只是想想如果台灣的房地產按照歐美用2%時價來課稅的話
我看6都的市長應該都只要用房地稅來當作唯一的財源就好了
哈哈 保證不用再去吵甚麼財劃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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