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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很害怕持有稅和調高公告現值

我已經擁有一間房產自住
也不打算再買房產

加上我又算是人生勝利組
所以應該沒人會酸我說要買房買不到
跑出來講風涼話
或是甚麼想要把房價打下來進貨
我的錢都是過去股票市場賺的
和房產也沒關係
所以我講的應該也是客觀中立吧?

我是不知道願意認真做功課的人多不多啦
但是常看一堆酸民每天在哀嚎
我都不知道有甚麼好哀嚎的
好吧 那我幫你們做一下功課吧

常常聽到一堆人在講
房屋貸款繳完了
房子就是你的
是嗎?

我告訴你真正的答案
房貸繳完了
房子還是國家的

我想要請各位去看一下台灣地區的房屋稅和地價稅
好了 我知道你們懶得看
雖然我們投資市場有句行話說
懶人賠錢死好活該
好吧 佛心來的
我還是幫你們查好了

房屋稅:
凡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或是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改良物,都要固定課徵的財產稅,亦即無論是否為違章建築,只要是房屋或建築改良物者皆一律應課徵房屋稅。

開徵時間: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計算方式:
1.住家:房屋現值×1.2%
2.營業:房屋現值×3%
3.非住家、營業:房屋現值×2%

地價稅:
凡是已經規定地價之都市與非都市土地,除依法課徵田賦者外,均應課徵地價稅。地價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分區調查計算而公告規定,這稱為公告地價。
開徵時間: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計算方式:
1.自用住宅、國宅、勞工住宅:申報地價 × 持分面積 × 稅率0.2%
2.一般、營業、工地用地:申報地價 × 持分面積 × 稅率1%


有一堆笨蛋在那說我國沒有實施漲價歸公
知道你們說的有多蠢了吧

地價稅和房屋稅的持有稅 其實是很重的
營業用的是4%
自住用的共1.4%
假設你投資後沒遷戶口搬進去住是3%

那代表什麼意思
各位看得懂嗎?
也就是說
如果公告現值=市價

你的營業用房子持有25年 要繳的稅和買一棟新房一樣
自住型房子71年後 要繳的稅和買一棟新房一樣
投資型房 33年後 要繳的稅和買一棟新房一樣

也就是說 你買了房子 付清了房貸後
持有若干年國家把你的房子收回
你要再付一筆錢 來保有你的房子

相信我 任何的有錢人
都是很聰明的
沒有一個笨蛋 能夠長期維持著有錢人的身分

近年來
政府缺錢 無處籌措財源
逐步調整公告地價成為實際成交市價
代表的就是房地產
以往透過低公告地價 維持低成本持有的年代過去了

這件事情一發生
房產就不適合拿來"長期投資"....
更何況一但變成成屋狀態
就是每年2%的折舊
網上一堆人騙你們
有錢人都是靠房產長期投資致富

我可以告訴你 營建公司的老闆
地主們
都是拿房產來短期(這裏的短期指的是3-5年)
快速交易 脫手
來賺取暴利
這只是個簡單的數學題
算一下就知道

很簡單的觀念
如果能夠靠房產長期持有賺到超額報酬
理論上沒有任何一棟房產會被售出

所以頭腦清楚的大戶
其實很害怕政府調高公告市價的

我真是佛心來著 告訴你們這些
我還是要說 知識經濟的時代
有知識才有經濟
不用腦 不要怪自己日子過得悲慘
2013-12-07 9:20 發佈
你算錯了,房屋稅只算房屋,地價稅算土地,兩個不可以加起來,應該用加權平均。
如果課(土地+房屋)市價的稅的1%,就很可觀了。
其實1%是很高,應該分段,以成年人為單位,前面很低(0.5%),越貴累進稅率越高。

大家可能誤解美國的房地產稅,其實美國房地產稅也是依據公告值在課稅,
只是比較接近市價,有時也差蠻多的,而且每個鄉鎮都稅率都不一樣。

台灣的地方政府沒有經費的壓力,至少人事費沒有問題,不會倒閉,加上選舉,
大家都把問題推給中央,所以不願意調漲公告價值。

但是現在有點不同了,中央沒錢了,地方大家各自想辦法,
所以近幾年有房子的都會感受到房屋稅及地價稅漲價的壓力。
房子是拿來住
本來就不應該拿來投資
盈虧自負

人生也不是只有投資
但可以要有一間自住
在意的不是房子繳完就是你的
買你一輩子快樂的生活 穩定/結婚/生子 不是用錢來比
家是大部分的人佔生命中待就最久的地方
裝潢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生活舒適

如果沒房不婚不生比較快樂 那就不要這樣做
朋友家的舊公寓在台北市中正區
看實價登錄市價大概1200萬
房屋評定現值12萬,房屋稅1440元(住家1.2%)
地價稅一萬一千多(一般稅率千分之十)

這還是沒辦自用的稅金,一年房屋稅加地價稅大概是房價的千分之一
如果地價稅自用的話只要繳兩千多
大概要繳三千多年才等於一間房
絕對不是樓主說的幾十年稅金等於一間房

不然樓主可以把房屋稅跟地價稅單PO出來
在把房子的地段跟坪數說出來
就知道我說的對不對了,我也是佛心來著說這些話的
那都已經 都是過去式了 ,
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78374&CtNode=57024&mp=111001
上網去查查看你家現在的公告現值是多少 再來說嘴吧
找張副市長上台你以為是做甚麼的?
接到突然增加的房屋和地價稅
千萬不要太驚訝哩
呵呵
應該感到高興, 你家又增值了!

StarandWish wrote:
接到突然增加的房屋和地價稅
千萬不要太驚訝哩
忍忍忍

得分後衛 wrote:
朋友家的舊公寓在台北市中正區
看實價登錄市價大概1200萬
房屋評定現值12萬,房屋稅1440元(住家1.2%)
地價稅一萬一千多(一般稅率千分之十)


像這個你就別擔心了
應眾多台北喊空的名眾要求,政府明年起將同步調整公告現值
並將公告現值調整貼近市價

也就是說~~~~
當調整完畢,台北地區的公告現值將暴增
恭喜你~~~你的房屋稅也暴增

另外土地增值稅也會增加,買屋賣屋都會多出一個額外負擔,至於誰吸收這我就不知道了

公告現值之前就有要求要逐年調到接近市價

國外聽說持有稅大約是1%

台灣是千分之1%

政府應擴大稅基,調整稅率

空地稅跟屯屋稅也應課

但這是地方政府的權限,沒縣市長想得罪市民(有錢人)



依據財政部的檢討報告,由於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等草案已完成三讀,財政部表示,未來將建立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並建全交易制度。

待制度建立後,各地方政府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每年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即可參考登錄價格,使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相當,目前內政部規劃逐步調整公告土地現值,至104年可以達到市價9成





要調到跟市價一樣.....那不是要調十倍.......???
那麼租金我看要大爆發了.......
唉 台灣的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是一個很好玩的資料
公告地價是大概是時價的10%吧 公告現值頂多也只有40%
要課多少稅 才能有美國與歐洲的水準
用2%的房地稅的稅率 我預估至少要上調30倍以上 才會到歐美的標準

地價稅是用公告地價來算 跟公告現值沒有關係 調公告現值其實是無解
當然了調公告現值對增值稅就影響了 賣房子賺錢的人就要多繳增值稅了

今天如果我在美國擁有1百萬時價的房屋與土地約課2萬美元的稅
在台灣 我是很懷疑可以課到2萬台幣的稅
特別是40-50年的老透天與公寓 含土地地價稅與房屋稅都算在裡面
30倍阿 台灣的政治環境可能去容許這個差異嗎? 怕歸怕 可是有可能嗎?

只是想想如果台灣的房地產按照歐美用2%時價來課稅的話
我看6都的市長應該都只要用房地稅來當作唯一的財源就好了
哈哈 保證不用再去吵甚麼財劃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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