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那裡
前兩天她不小心說溜嘴
我才知道土地被賣了
請教各位前輩
只有印鑑,能過戶嗎?
都不用本人親簽的嗎?
如果萬不得已,必須走法律途徑
請問追溯期是多久?
上一代留給小弟兩筆不動產
一筆十幾年前賣了
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工作十幾年
拿了差不多兩百萬回家
最後一筆不動產也不見了
萬不得已
我也不願意跟家人為了錢撕破臉
請教各位前輩
我該怎麼辦?
肥阿肥阿小肥俠 wrote:
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那裡
前兩天她不小心說溜嘴
我才知道土地被賣了
請教各位前輩
只有印鑑,能過戶嗎?
都不用本人親簽的嗎?
如果萬不得已,必須走法律途徑
請問追溯期是多久?...(恕刪)
買賣合約書要本人簽名,如果別人代辦也要有你的授權書正本。
財產權沒有所謂的追訴期。
但買方若被判善意第三者,地可能拿不回來,你只能向親人求取損害賠償。
而且只要上了法院,你的親人犯的有包含公訴罪的偽造文書。
要啟動司法救濟之前要想清楚。或許先跟你媽媽追討賣地所得再看看比較好。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