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建商買的透天厝,建商已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可以不塗銷嗎?

大家好,周六時,一個親戚說「已經」訂了一間房子是建商自建自售的,就跟著去轉轉看看。因為自己也只買過一次房子,就大概提供一些意見。雖然覺得開價太高,但是既然親戚覺得可以,也就不便多說什麼,只建議他一定要找信任的代書,辦好相關手續。

周末時好像hinet的地政服務網不能申請送件,所以等到昨天周一才調出土地的「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發現他項權利部可能是當初建商有跟銀行貸款,有設定2筆給銀行近4千多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看資料是在共同擔保地號裡面其中之一)。因為同批的建案,建商只蓋了近10間,小弟又調了一戶已有入住的(登記原因是寫買賣,日期在1個月內,實價登錄網還沒看到資料),結果他項權利部一樣有同字號的2筆最高限額抵押權。(債務人都是建商公司或建商負責人->財政部公示資料查的,或一位疑似建商親戚關係人,同姓)

小弟的問題是,照理說,這個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應該最晚在過戶前就應該要去銀行做塗銷的不是嗎?怎麼會已經買賣後的謄本出來還會有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存在?還是因為是好幾塊土地一起去做的設定,沒辦法單獨塗銷?這樣子新買家不是就要替建商承擔風險了?
小弟昨晚把列印的資料和疑問提出給親戚後,才聽說他們昨天白天就先簽約且給頭期款(2M)了,代書也是建商合作的,要辦貸款的銀行也是設定最高限額抵押同一間。


想想都覺得,所以想請教一下。

問題
1.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應該最晚在過戶前就應該要去銀行做塗銷的不是嗎?還是在房屋買賣的哪一個階段(簽約、備證、完稅、交屋)?
2.怎麼會已經買賣後的謄本調出來還會有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存在?是因為是好幾塊土地一起去做的設定,沒辦法單獨塗銷嗎?
3.承上,這樣子新買家不是就要替建商承擔風險了?
4.已經進行到這個階段了,還可以要求自己找代書來辦後續手續嗎?
5.有無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類的規定可以保障賣方應確保來源清白、無設定他項權力等?

謝謝。
2013-11-26 11:49 發佈
我也是跟建商自蓋自售買的
1.一般是在我個人的房貸撥款下來後,我的台企銀行將相關文件請代書去拿,接著代書同時會拿著建商相關資料去土地銀行塗銷,接著到地政事務所重新辦土地膳本,大約1周左右工作天

2.最新的土地膳本已經更新為買方了嗎?如果還沒名字掛建商,那就是還沒做完上面程序

3.我認為基本上透過合法的代書,絕對不會有承擔風險的問題,所有文件都要確認蓋章,才會順利交屋

4.一定要找代書,最好是熟識的

5.一切以代書的合約書為主 ,一式兩份



pauljeng wrote:
問題
1.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應該最晚在過戶前就應該要去銀行做塗銷的不是嗎?還是在房屋買賣的哪一個階段(簽約、備證、完稅、交屋)?
2.怎麼會已經買賣後的謄本調出來還會有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存在?是因為是好幾塊土地一起去做的設定,沒辦法單獨塗銷嗎?
3.承上,這樣子新買家不是就要替建商承擔風險了?
4.已經進行到這個階段了,還可以要求自己找代書來辦後續手續嗎?
5.有無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類的規定可以保障賣方應確保來源清白、無設定他項權力等?


1.通常建商會在過戶設定完成後辦理權變(減少抵押物)跟塗銷,
沒塗銷前新貸銀行還是二順,它是不會撥款的.
先塗銷也可以,建商只要還銀行錢,銀行就會同意塗銷,只是建商大多都是先收到價金再去還錢.
2.只要建商沒還錢,銀行當然不會同意塗銷,應該是辦理程序問題,
共同擔保是正常的,塗銷時會一起辦權利範圍變更,減少擔保物(出售部份),然後塗銷.
(有些建商會做分筆設定,之後就不用做權變,沒什麼差,前面先麻煩或後面再麻煩罷了)
3.正常都會塗銷的,如果買家有貸款,它不塗銷貸款銀行是不會撥款的.
4.通常新屋,建商都會要求他配合的代書來辦,
你自己找代書辦,要辦個一兩個月拖時間,建商後面其他房子要怎麼過戶?
你仍可以找代書,會同辦理,但真的沒意義,多花錢而已,建商代書的代書費也是你要付.
5.你要懂我上面說的,就會知道是多餘的.

JIN DER LAND OFFICE
1.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應該最晚在過戶前就應該要去銀行做塗銷的不是嗎?還是在房屋買賣的哪一個階段(簽約、備證、完稅、交屋)?
答:這個部份是由買家決定:
(1)買家一次付清,過戶前應該要塗銷。
(2)買家要貸款,賣家要配合買家辦理過戶,再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給買家的銀行後,買家銀行(銀行必須先設定才能放款)撥款後再塗銷賣方銀行設定(即第一順位),此時買家銀行會由第二順位變為第一順位。

2.怎麼會已經買賣後的謄本調出來還會有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存在?是因為是好幾塊土地一起去做的設定,沒辦法單獨塗銷嗎?
答:可以單獨塗銷,要看賣家銀行清償多少金額才願意塗銷。

3.承上,這樣子新買家不是就要替建商承擔風險了?
答:買賣都有風險,實務上常有買家在設定抵押後拿到錢沒給賣家就跑路了。

4.已經進行到這個階段了,還可以要求自己找代書來辦後續手續嗎?
答:可以要求,但建商不會同意,因為房子已登記在買家名字,且有二家銀行設定,絕對不可能同意由買家代書辦理。

5.有無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類的規定可以保障賣方應確保來源清白、無設定他項權力等?
答:有,所有合約上面都會附記一條賣方保證房地權利並無問題。

感謝大家的意見,現在的情形大致說明一下。

小弟又請教了一些代書及其他銀行的房貸人員,皆與各位大致上意見一致,最遲應在交易完成後完成塗銷。

但是據親戚及建商抵押權銀行的說法,建商要等全部賣完才願意一次做。而且目前已調的二戶(後來又多調一戶),1戶在10月初,1戶在10月下旬過戶(名字都已經是新屋主的名字了),但是他項權利部還是一樣的設定,但其中有一戶是跟同一家銀行貸款的,所以他的土地謄本出現3筆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建商的抵押銀行一直說建商已經還錢得差不多了,最近就會去塗銷,可是為什麼已經完成過戶的還是沒有塗銷,大家這麼信任建商跟代書及銀行。

本來建議親戚是不是找別的銀行辦貸款,看能不能透過第二間銀行去要求成交後一定要塗銷,結果一問,原來貸款的文件也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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