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b1031 wrote:內政部規範的服務費金額上限是,買方要附總價的2%賣方要附總價的4%。有底薪的業務抽成少,沒有底薪的就抽成多一點。 不止仲介費"最高"是總價的2%+4%=6%先扣掉上繳公司的抽成,有聽說過的大多是20%~50%(這裡又區分為:直營店vs加盟店,無底薪的高專vs有底薪的普專,規則很多)有些公司會再扣一筆內勤助理的獎金剩下的再分成2份,1份給當初把房子簽約進來的開發人員,1份給成功把房子賣出去的銷售人員(各家的分配比例不同,5/5分或是4/6分最多)所以房仲業務實拿的佣金頂多是仲介費的40%,除非這個房子剛好事同一個業務開發+銷售